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8 14:20: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袁老乡中心校

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净化教育环境,促进我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有关规定,经中心校党组研究决定与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分别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管理责任书。全乡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本单位治理教育乱收费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负全面责任。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对责任单位年度考核、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未能正确履行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 一、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全面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河南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校收费十条禁令》和《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不准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多收费,不准擅自立项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统一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2.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制度,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密切掌握本单位的乱收费动向,严格实行乱收费责任追究制。

3.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正确、合理使用教育经费,严禁违规开支教育经费;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和方法,不得截留、挪用、套取、克扣国家助学金等各项惠民资金。

4.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向学生以任何名义推销《教辅资料准入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教材和其它学习用品,一律不准教辅资料销售部门和其它商业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不准违规摊派和搭车收费

5.任何学校一律不准举办任何形式的校中校、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杜绝公办教师有偿补课活动。

6.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教师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六条禁令”等有关规定,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监管,

杜绝教师失德问题。

7.严格执行上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坐收坐支,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建帐外账。

8.严格执行《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和要求,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等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9.严格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存车、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二、责任考核

1.考核办法:采取抽查、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进行考核 2.中心校党组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责任追究

1.各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责任内容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经局党组讨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各单位负责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敷衍塞责、管理不力,导致违规违纪发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3.实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一票否决制”,各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违纪现象被组织处理的,上级批转的信访举报件或本级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该单位不得受到各级各类表彰。

四、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责任期限为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袁老乡中心学校 责任学校: 中心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