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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尼·莫里森小说《宠儿》的文学伦理学解读

作者:陈晶

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02期

摘 要:《宠儿》是托尼·莫里森的代表作,它展现了奴隶制给黑人奴隶带来的悲惨遭遇以及肉体和心灵的双重创伤,重现了黑人奴隶的血泪史。残酷的现实使得黑人极度渴望解脱,向往自由。在没有尊严充满压迫的日子里,获得自由是他们活下去的动力和目标,为自由而活着是他们普遍秉承的生存伦理。同时,残酷的现实使得黑人对亲人的爱无法正常地表达,导致黑人世界的家庭伦理走向极端化。通过对黑人奴隶的伦理异化和道德困境的刻画,莫里森表达了其倡导黑人民族摆脱伤痕累累的历史,重新建构民族文化,寻求伦理回归的诉求。 关键词:托尼·莫里森;《宠儿》;生存伦理;家庭伦理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2-0165-03

作为美国现当代著名的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的小说被认为是“20世纪美国黑人文学史上继赖特、艾里森之后的又一座高峰”[1]。她的文学创作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再现血腥而黑暗的奴隶制给美国黑人带来的长期的奴役和苦难,揭露奴隶制的累累罪行,同时倡导黑人同胞摆脱历史阴影,走出历史的桎梏,勇于重构民族精神和文化,追求黑人民族自立自强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因其小说“生动地再现了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1993年托尼·莫里森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在其众多作品中,《宠儿》是展现其思想的具有代表性的经典之作。 《宠儿》的故事背景是南北战争结束,奴隶制被废除之后的1873年,在辛辛那提城郊的蓝石路124号住着主人公塞斯和她的女儿丹芙。小说是以各种人物的回忆为主线,讲述了废除奴隶制之前塞斯在肯塔基州的“甜蜜之家”农庄当女奴的惨痛经历,以及她与孩子们逃离苦海后的生活。其中,塞斯因“学校老师”—接管“甜蜜之家”的奴隶主的追赶,不愿让孩子重回那可怕的魔窟,像自己一样忍受非人的待遇,她竟然试图杀了自己的孩子们,将“都会爬了”的小女儿的喉咙锯断,替她选择了死亡来避免被摧残的命运,后来为其取名为“宠儿”。也正因为塞斯的惊人之举,她在日后不停地受着这往事梦魇般的精神折磨。“宠儿”的鬼魂不断来讨债使她与孩子们居住的蓝石街124号也成了鬼屋。故事以丹芙和其他黑人帮助塞斯摆脱鬼魂的纠缠,开始新的生活而结束。 一、生存伦理

文学伦理学视域下的伦理主要指的是“社会体系以及人与社会和人之间客观存在的伦理关系和伦理秩序。”[2]“‘生存伦理’所关注和反映的就是生存需要和其他诸事物之间的关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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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与个体生命的尊严、生存与个体的独立和自由、生存需要控制下的个体之间的关系、生存与求生方式等等方面。”[3]

在深受奴隶制影响的黑人世界,黑人饱受摧残,生存异常艰难。他们不被当人看,地位与牲口相差无几。没有自由,没有追求幸福的权力,黑人过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生活,他们中的许多痛苦地死去,而活下来的黑人必然有着强大的精神支撑和隐忍的品格。“文学伦理学批评重视对文学的伦理环境的分析。伦理环境是文学产生和存在的历史条件。文学伦理学批评要求文学批评必须回到历史现场,即在特定的伦理环境中批评文学。”[4]《宠儿》的历史背景是奴隶制盛行时期的美国南方社会。废除奴隶制之前,白人处于整个奴隶制社会的顶端,他们建立了一个完整的奴隶贩卖产业链:运输、租用、抵押、储存、出售等环节系统严密。黑人奴隶的地位如同牲口,被奴隶主肆无忌惮地驱赶着为他们创造财富。同时,他们还面临着随时都会降临的鞭笞和严厉的惩罚。而女奴们的境地更加悲惨,她们不仅要像男奴一样辛苦劳作,还要生育和抚养孩子,更要忍受来自奴隶主的性侵犯。废除了奴隶制之后,情况仍未完全好转。“到了一八七四年,白人依然无法无天,整城整城地清除黑人;仅在肯塔基,一年里就有八十七人被私刑处死;四所黑人学校被焚毁;成人像孩子一样挨打;孩子像成人一样挨打;黑人妇女被轮奸;财物被掠走;脖子被折断。”[5]对黑人奴隶来说在生存都步履维艰的情况下,平等、尊严、自由等一切在文明社会应该享有的权利在这残酷的社会现实中都是遥不可及的梦想。因此在永无止境的被压迫、被蹂躏的条件下,奴隶们对平等、自由、尊严的热切渴望超越了常人所能理解的范围。获得自由是他们活下去的目的,是他们希望逃离苦海寻求解脱的理想,更是他们生存的动力和意义。因此,黑奴们普遍有着这样的生存伦理观—为获得自由而活着。

主人公塞斯的逃亡之路是她为自由而活着的伦理观最明确的阐释。她不堪忍受在庄园被奴役、被摧残的惨痛生活。“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因为他脑子里闪过的一个什么念头,而夺走你的整个自我。不止是奴役、杀戮或者残害你,还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彻底,让你不可能再喜欢你自己。玷污得如此彻底,能让你忘了自己是谁,而且再也不能回想起来。”[6]为了成为自由人,塞斯拼尽了全身所有力量—身体的和精神的,在逃亡路上挣扎着前行。她怀着6个月的身孕;她的脚肿的已经像肉坨,无法辨认足弓和脚裸;她浑身都被捣烂、割裂了,后背那被鞭笞的印迹,像一大棵苦樱桃树一样的伤疤如同一团火在灼烧着她的身体,一团一团的脓包像花一样饱满的盛开着;她整个人被脓水、奶水、汗水一层一层地包裹着。她清楚身后可能有奴隶主追赶,清楚自己可能随时倒下死去,逃跑成功的希望很渺茫。但是所有这一切都没能使她停下前进的脚步。要么死去,作为解脱;要么活着,为过上自由的生活而拼搏。塞斯渴望自由,她的生存伦理观驱使她要为得到自由而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小说中其他黑人有着相同的生存伦理观。保罗·D在“甜蜜之家”时,他的嘴被套上铁嚼子,手被反绑在身后。在他眼里,连一只名叫“先生”的公鸡都比自己自由。为了到达在他心目中“自由的北方。神奇的北方。好客、仁慈的北方”[7],他不停地躲藏、奔走。他曾在山洞里与猫头鹰争食吃;他偷吃猪食;白天怕被发现而躲在树上,晚上趁着与肤色相同的夜色而赶路;为了躲避,他把自己埋进泥浆里,跳到井里……自由的召唤使他排除万难,朝着光明的人生之路迈进。塞斯的婆婆贝比·萨格斯是最先解脱的。她的奴隶生活“摧毁了她的双腿、后背、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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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眼睛、双手、肾脏、子宫和舌头”[8],使她什么都不剩了。她没有选择以死解脱,而是活着。在被儿子以出卖劳力救赎出来,成为自由人之后,她仍不适应,甚至不敢相信自己已经不属于谁了,也不敢肯定大量的时间是归自己支配的。在意识到自由的真谛后,她开始为劫后余生的黑人们进行心灵的洗礼,指导人们忘却痛苦,充分感受自由的幸福。 二、家庭伦理

“在具体的文学作品中,伦理的核心内容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形成的被接受和认可的伦理秩序,以及在这种秩序的基础上形成的道德观念和维护这种秩序的各种规范。”[9]家庭伦理,即在家庭生活环境下,各家庭成员之间所形成的各种关系形态,包括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祖辈与孙辈的关系、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等。

在奴隶制盛行的畸形社会里,黑人家庭的形成与存在是特殊而难以维系的。“在这段历史中婚姻曾经是被阻挠的、不可能的或非法的;而生育则是必须的,但是‘拥有’孩子、对他们负责—换句话说,做他们的家长—就像自由一样不可思议。在奴隶制的特殊逻辑下,想做家长都是犯罪。”[10]因此,在奴隶制扭曲的阴影下,黑人有着异化的家庭伦理观。面对随时可能降临的死亡威胁,面对不能预知的命运,面对残酷而悲惨的现实,黑人奴隶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他们无法体味家庭的幸福与快乐。他们得不到结婚的自由,孩子是个奢求,就算有了孩子,也难以成功地将其抚养长大:自己的奶水要首先给白人的孩子吃,剩下的—如果有幸能剩下的话—才轮到自己的孩子。但是就算黑人的孩子长大了那也不能令父母感到快乐,因为他们必然将成为下一代黑奴,重新经历父母的惨痛遭遇,被奴役、被压榨、被摧残着尝遍所有不幸的滋味。黑人父母连自身都难保的情况下何以设想自己孩子的未来呢?

荣格认为,只有在健康的环境和教育影响下,人格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否则,不健康的环境和教育影响必定会造成畸形的人格[11]。残酷的现实导致黑人人格异化,使得他们背离了正常的家庭伦理,他们的爱与亲情走向极端化:或是由于无法让孩子满足应该得到的爱而对子女爱得深,达到常人无法理解的程度;亦或是他们不愿给予孩子太多关怀,因为不愿看到孩子惨遭不幸时忍受那种痛彻心扉的折磨,爱的越深痛的越深,命运使他们选择对亲情淡漠,以致家庭成员之间亲情缺失。

塞斯属于前者。她过于深沉的母爱在令人咂舌的杀婴事件中得以充分体现。当塞斯从“甜蜜之家”成功逃脱来到辛辛那提蓝石路124号时,她才真正品尝到了自由的甘露,赢得了自我。28天短暂而幸福的非奴生活使她更深刻地体会到要为自由而活着的真谛。当“学校老师”带着枪追来时,塞斯拉着、抱着、拽着自己的孩子们躲到了房子后面的棚屋里,为了避免孩子被奴隶主抓去,她做出了令人震惊的举动—亲手用手锯锯断了那个“都会爬了”的女婴的喉咙。“学校老师”的到来使得她还没来及替其他3个孩子选择自由,是的,这是一个黑奴母亲的选择。她要维护孩子们的自由权利,“我不能让那一切都回到从前,我也不能让她或者他们任何一个在‘学校老师’手底下活着。那已经一去不返了”[12]。她不允许她的孩子成为像自己一样被践踏、被蹂躏的奴隶。不堪回首的过去使她坚定了捍卫自己孩子自由的决心,塞斯替孩子们选择了死亡。因为她太爱自己的孩子,“要么是爱,要么不是。不浓的爱根本就不是爱”[13]。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