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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农业部关于推荐第九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

头人”候选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中青联发[2014]22号 【发布部门】共青团中央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4.08.19 【实施日期】2014.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共青团中央、农业部关于推荐第九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的通知

(中青联发[201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团委、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激励引导广大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中发挥骨干引领作用,共青团中央、农业部决定开展第九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选树一批立足农村、带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优秀农村青年典型。根据《“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办法》(见附件1)要求,现就推荐第九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 8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第九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将评选“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500名,其中“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10名。推荐数量按1:1.2的比例确定(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2)。

1.各省份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候选人名额根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公布的乡村人口数量为基准拟定,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最多不超过25名,最低不少于6名。 2.各系统推荐。农业部推荐30名候选人,人选主要以青年新型职业农民为主,需从事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相关农业产业,列入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对象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荐20名候选人,人选应为涉农行业的优质客户,且具备诚信经营、稳定发展、带动农村青年创业等特点。 二、候选人从业领域

候选人应符合《“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办法》第四条所列条件。从业领域主要为以下四类。

(一)农业领域:包括带头学用科技、示范推广应用新品种和新技术、大力发展种植和养殖产业的种养大户;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市场流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头人、经纪人、家庭农场负责人等。

(二)工商领域:包括带头从事农村二、三产业,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以及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青年。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包括在农资服务、农产品仓储物流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社会服务、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能源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农村青年。

(四)新农村建设领域:扎根农村,带领农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文化繁荣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干部。 2 / 8

三、推荐材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系统推荐候选人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纸质及其他资料

1.“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名单(见附件3)。一式两份,加盖省级团组织或农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相关业务部门公章。名单中要对推荐的候选人排序,排序第一的为标兵候选人。

2.“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5)。一式两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候选人需经省、市、县三级团组织和农业部门审核签章。系统推荐的候选人需经农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签章。

3.标兵候选人考察报告。省级团委和农业部门要对标兵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并结合推荐材料中创业历程和带动群众致富的事迹等内容,形成500字以内的考察报告;系统推荐的标兵候选人由农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报告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考察组成员。

4.标兵候选人影像材料。用DVCPRO、DV-pro或Beta-com带录制,时长不超过20分钟,并刻录DVD光盘1张。

以上推荐材料由省级团委或农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后,统一整理邮寄到评委会办公室。 (二)电子版材料

1.“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名单。 2.“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表。

3.候选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采用通讯体裁,以第三人称撰写,字数在1500字左右。 4.标兵候选人考察报告。

5.候选人照片。候选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分辨率240×320以上,jpg或jpeg格式, 3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