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智育体育测评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15:09: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素质,逐步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采取量化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评优、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作为学生入党和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从而使学生在校期间,有明确的努力目标;有严格的行为规范;有科学的评价标准;有可比的测评结果。进而促进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提高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效率、效益,形成优良的学风。 二、综合素质测评的指标体系和权重系数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0%+体育测评分×10% 。

体育专业学生的体育测评分并入智育测评分计算,其权重系数为80%。 (一)德育

德育测评分=测评基础分+附加分-扣分 1、测评基础分=行为表现分+综合评价分 满分为100分。

(1)行为表现(50分):主要根据平时考核记录测评,具体内容为: 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的态度和表现,包括“两课”和业余理论学习(10分)。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次。由团支书根据平时学习记录考核。

②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态度和表现(10分)。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次。由班长根据平时活动记录考核。

③上课(包括实验课、实习、设计等)出勤情况(10分)。旷课扣1分/学时,迟到、早退扣0.5分/次。由学习委员根据平时出勤记录考核。 ④参加劳动、打扫卫生情况(10分)。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次;寝室、教室卫生不合格或受校、院通报批评的寝室、教室,其值日生每人扣1分/

次。由生活委员根据平时记录考核。

⑤遵守公共道德和学校纪律情况(10分)。对于没有构成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的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扣1分/次。由班长和团支书考核,班主任和辅导员审定。

(2)综合评价(50分):根据《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行为规范》的内容,归纳为五个指标来衡量,即政治思想素质、道德修养、学习态度、法纪观念、集体观念和服务精神。每一指标都分为优、良、中、差四等,评定标准如下: A、政治思想素质

优: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并能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理论学习,并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良: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能明辨是非,较认真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理论学习。

中:热爱祖国,无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但上进心不强,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对政治活动和理论学习不够重视。

差:政治上不求上进,是非观念淡薄,对党的方针政策经常有牢骚话,在同学中影响差,对政治活动和理论学习很不重视。 B、道德修养

优: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礼貌,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良:能够遵守社会公德,忠诚老实,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注意卫生,有文明礼貌习惯。

中:基本上能够遵守社会公德,偶有违反道德规范行为。

差:作风不正派,常有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缺乏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精神面貌。

C、学习态度

优: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上课认真听讲,独立认真完成作业,成才意识强,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良:学习目的较明确,学习较努力,能按教师要求独立完成作业,课堂纪律较好。

中:学习热情不够高,只求过得去,偶有抄袭和迟交作业现象,课堂纪律不够好。

差:缺乏学习动力,学习马马虎虎,常有抄袭和迟交或不交作业现象,课堂纪律差,考试有违纪行为。 D、法纪观念

优: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园秩序。

良:能遵守宪法、国家法律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中:法纪观念不够强,偶有违纪现象,经教育后能改正。 差:法纪观念差,时有违反法纪行为,在学生中影响坏。 E、集体观念和服务精神

优: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护和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院和班级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热心为同学服务。

良:能参加集体活动,对集体交给的工作能完成,能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为同学们服务。

中:集体观念一般或凭兴趣参加,集体活动尚能参加义务性服务工作和公益劳动,但表现较差,为同学服务的意识较淡薄。

差:集体观念差,甚至不愿参加集体活动,不愿参加公益性劳动,不愿意为同学们服务。

综合评价分=(A1+A2)/2

A1──班级每位学生对除自己之外的其他学生的评价分,取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