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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
献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苏科成发[2016]15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6.05.26 【实施日期】2016.05.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科成发〔2016〕153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省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1.各省辖市科技局(委)负责本地区人选的组织推荐,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报省科技厅。
2.中科院南京分院、工程院江苏省院士联络处、省部属科研院所联合会,省有关高校可以直接推荐本部门、本单位人选。 1 / 4
3.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3人可以联名推荐1名人选。
4.上届进入综合评审的候选人,可作为本届有效候选人,直接进入评审环节。 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人,请注重推荐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家。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2.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重大突破或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著贡献,创新成果引起该学科或相关技术领域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3.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创新成果获得广泛实际的应用,显著提升我省相关产业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被公认为我省相关领域实现技术跨越的主要贡献者,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作出突出贡献。
4.创新成果多次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受到国务院及省政府的表彰。 三、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深刻理解本通知相关精神,切实把握推荐标准和条件,认真审核把关,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2.报送材料包括:(1)由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函1份;(2)《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书》纸质原件1份(推荐书第一至第十部分合订本)、复印件10份(不含附件部分)、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同步报送。 3.报送时间、地点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止,逾期不受理。
报送地址:南京市龙蹯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310室(科技项目管理处)。 2 / 4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处:
张逍越、兰涛,025-83213360、83213295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管理处: 刘耀东,025-85485929
附件:2016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书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5月26日
附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书 (2016年度)
一、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 编号:
姓名 身体证号 性别 党派 民族 贴 照 片 处 文化程度 院士 职称 工作单位 3 / 4
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学位 当选时间 职务 邮政编码 传真 授予时间 国籍 电子信箱 出生日期 出生地 从事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