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6 22:31: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食用菌种植及菌种培养合作协议
甲方:河北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蘑菇研究室 乙方:山东省鹏耀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就食用菌种植及菌种培养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食用菌种植及菌种培育示范基地 二、合作地点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永安乡张林村(山东省鹏耀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占地面积:200亩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5年,自2014 年 3月 7 日起至 2019 年3 月6 日止。 五、合作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种植食用菌的土地200亩。
2、甲方免费提供200亩食用菌首期菌种,品种为 金针菇,预计每亩 3000 瓶,共计 60万瓶。
3、在食用菌种植育种期内,由首期食用菌种植及后期菌种销售收入,甲乙双方扣除成本后按5:5分成。
4、由乙方种植的食用菌及培植的菌种,甲方根据甲方的收购价格定向收购。
(1)、产品质量:以山东省农科院检测标准确定产品等级和质量,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产品的收购方式: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车到乙方基地收购,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首期200亩菌种供应及相关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所得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全部作为食用菌种植专项款,由甲乙双方协商支配。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培训种植技术骨干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基地范围内食用菌种植管养技术日常业务指导。
3、甲方对项目的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完成种植。 2、乙方负责购买相应的农机,产权归乙方所有。
3、乙方对葛根种植和育苗进行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4、乙方负责具体的采收工作,把好采挖质量关。 七、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原则:双方对食用菌及菌种销售收入,依据双方确定认可的定额种植成本计算销售利润,并进行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分配。
2、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定义:食用菌种植及菌种销售收入,除去双方认可的定额种植成本(定额成本核算见附件)及因此发生的税费
(如果有)后所得的税后净利润。
3、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对税后销售净利润按5:5分成。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协商解决,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修改,及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作出,因此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各自承担约定的合作义务,若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其它:
1、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