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材料的运输存放与保管规定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9:45:0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爆破材料的运输、存放与保管规定

一、爆破材料的运输

(1)装卸入库爆破材料时,应轻拿轻放,不准传递、投掷;不准撞击、拖拉和滚动。每次每人搬运不得超过20kg。

(2)雷管、炸药、导火线不能同车装载,装车后应妥善捆扎,不得散撒,更不得发生滚动、冲击、颠倒、坠落、摩擦等现象,同时应遮盖好,不得受雨淋和暴晒。 (3)装卸搬运爆破器材时,严禁接近烟火、火焰及易燃危险品。严禁携带发火物品。 (4)人工徒步运送时,应备有专用的容器,不得放在衣袋之内携带,每人的搬运重量不超过50kg。雷管和炸药要分开搬运,并且不准在同一地点同时装卸。搬运人员之间应相距不少于5m。在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立即运送指定地点,途中不随意逗留,也不得把器材交给他人保管。

(5)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人力装卸不得超过一箱,并不许用肩扛;火雷管箱不得倒放和立放,严禁翻滚;拖拉;抛捭器材。

(8)炸药和雷管严禁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如干电池、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的人员同行时,两人应保持不少于50m的距离行走;爆破器材应直接送到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领用爆破器材需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人宿舍。

(9)在洞-内及辅助坑道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雷管与炸药应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 ②必须事先通知卷扬机司机和井口上下联结员。

③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罐笼内准许放一层炸药箱或只放雷管,且不得滑动。运送其他炸药时,炸药箱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并不高于1.2m。 ④在装有炸药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任伺人员。 ⑤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炸药时,不得超过4m/s;吊桶无论运送何种炸药,都不得超过lm/s, ⑥司机在起动和停止卷扬机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振动。 ⑦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 ⑧严禁将炸药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⑨电雷管运送应装入绝缘箱内,应切断洞内所有电源,并检查钢丝绳是否荷电。 (10)用有轨机动车运送炸药时,司机和炸药运送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炸药和雷管不宜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果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和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雷管的车辆同机动车之间,都必须用三个空车隔开。

②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盏的木质车厢内,车厢内部铺有腔皮或麻袋,并只准堆放一层炸药箱,其他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

③炸药必须由炸药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除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乘此车,上述人员应乘在尾车内。 ④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11)严禁用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12)用人力由炸药库向工作地点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爆破器材前后30m内,应有专人防护。 ②应当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③运送炸药人员乘罐笼上下井时,每次不得超过2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④每人一次运送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运送起爆药卷时不得超过10kg。

(3)用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辆车内专车运送,两车间距应大于50m。

②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装在木板车厢内,车内应衬垫胶皮或麻袋,并只准平放一层。

③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 ④运行中应显示红灯与鸣笛。 ⑤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 二、爆破器材的存放与保管

(1)爆破器材禁止与其他物品共同存放,特别是不能与氧化剂、酸、碱;盐类、易燃与可燃物、金属粉末与铁器放在一起。

爆破器材存放条件见表12—l。 爆破器材储存条件表12—1

黑火药 硝化甘油类 硝核类 梯恩梯 特屈儿 黑索金 搴安 雷汞 氮化船 三硝基间苯二酚铅 工业雷管 导焊索 导火索 X X V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V X X V V X X V V V X X V V V V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V X X X X X X X X X X X V V V V V X V X V V V V V X X X X X X X X V V V V X X V V V X X V V X X V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V X X X X X X X V V X V V X V V X V V X V V X X X X V X X X X X X V V V V 注“V”表示可以同库储存 “X”表示不可以同库储存。 粗线表示同种爆破材料。

(2)爆破材料库房应距离住地或其他建筑物800m。由责任心强的正式铁路职工看守,严格实行爆破物资领料、退料制度,坚决杜绝帐物不符和爆破材料的丢失。禁止在库房内开箱或装箱。

(3)仓库需干燥通风,库内最高温度不高于摄氏30℃,库房周围lm内无易燃物。应设有防火,防雷设备,设有不低于2m高的刺网围墙,墙外50m宽的防火道。电力照明线不得引入库内,移动照明只准用蓄电池灯或手电筒。

(4)库内堆放应做到炸药箱堆放高度不超过1.8m,宽度不超过2m。雷管堆放的高度不超过1m,宽度不得超过两箱,地面需铺软垫。箱堆间隔距离不得小于0.3m,箱堆与墙壁之间隔距离不得小于0.5m,人行道宽度不得小于1.3m。库内禁止存放铁器工具,起箱时也不能用铁器工具,防止发生火花引爆。工地临时露天保管场地应距爆破工点不少于2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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