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客车指标租赁协议最新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19:41: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小汽车车牌指标有偿使用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有偿租用乙方小汽车车牌指标达成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租赁内容:

介于乙方有多台车辆指标,把闲置的租给甲方使用,甲方拥有小汽车车牌指标 年使用权(以下简称车牌指标);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的车牌指标原车牌号码是 ,本次更新的指标编号为 :

2、甲方需要自行购买车辆登记在乙方所提供的车牌指标下,车辆购买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乙方的名义申请任何类型的购车贷款,甲方需在签订本合同日或交的指标款日起算,在十日内完成上牌手续,如果不及时上牌产生意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有义务及时配合甲方完成所有使用车牌所涉及的相关手续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车、上保险、纳税、登记、验车、转让等),办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在条款3中提及的所有手续和事项中所产生的票据、证书均归甲方所有; 5、由于车牌指标使用需要,甲方购买的车辆需要登记在乙方名下,但乙方承认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等权利,且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租期内的车牌指标及其名下的车辆任何权利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纠纷,财产诉讼等乙方未来可能需要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甲、乙在签署本协议前,均要保证自身无任何会影响到车牌指标和车辆正常使用的债务债权关系;乙方若有其他债务及应付款项,与甲方及车牌车辆无关,乙方另行解决。 6、乙方不得以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任何理由收回车辆指标,否则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甲方在使用车牌指标的过程中,不得私自将车牌指标出租、转让给他人。甲方必须积极承担和处理车辆指标下车辆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不得牵连乙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甲方须每年在第三方见证人处为该车辆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得少于壹百万元,车上人员每人不少于伍万元,关于保险可以上在个人名下的保险必须上在甲方名下,受益人也是甲方,所有关于该车辆的理赔及受益权也归甲方所有,如发现车牌指标下的车牌逾期未上保险或第三者责任险低于壹佰万,按甲方违约处理。

9、协议到期,若双方未续签,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出售或将车辆转至甲方获得的其他车牌,出售款归甲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8、9款时,乙方有权无偿收回车牌指标,但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出售或将车辆转至甲方获得的其他车牌,出售款归甲方。 2、若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该车及车牌,或本协议约定条件下的出售,

过户,致使甲方权益无法实现,乙方应在事发十个工作日内纠正。否则乙方退还甲方租赁费用,并承担甲方的相关损失。 3、双方互相督促自己的责任,若一方不能履行上述职责与义务,责按违约处理, 4、若由于乙方无关原因,如政策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该车及车牌,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出售或将车辆转至甲方获得的其它指标,出售款归甲方。 5、如果指标所有人发生意外情况,其直系亲属继承人同样履行本指标的使用合同条款并签字。

五、1、双方就此车牌指标签订有偿使用协议,虽然以欠款形式签订车辆抵押协议,但甲乙双方明确知道此抵押协议是为了保障双方权益,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款、退车。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立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需要协调处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