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6 8:14:3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二知三会三能”(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会报火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能检查出问题,能宣传防火常识,能扑救初起小火)。
6.3电焊、气割安全防火措施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时,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由施工员或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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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员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入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蒸气、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7)遇有五级以上的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割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现场监护。
(1)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2)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3)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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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操作完毕后,要反复检查,以防阴燃起火。 (5)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瓦、接火盘、风挡等),做好灭火准备。
(6)发现电、气焊操作人员违反电、气焊防火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6.3.3防火安全操作要求 (1)乙炔瓶、氧气瓶和焊割工具的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2)乙炔瓶、氧气瓶在新建、维修工程内存放,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并有专人管理;氧气瓶、乙炔罐必须相距5米以上,且距火源不小于10米,要经常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是否灵敏有效;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 (3)乙炔瓶、氧气瓶不准放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或变压器旁。在高空焊割时,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的下方,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 (4)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件。 (5)乙炔瓶、氧气瓶严禁爆晒、撞击,防止受热膨胀。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升压过速产生高温、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 (6)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气。 6.4消防保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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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配置;消火栓井涂上红漆,注明“消火栓”。
6.5防尘及环保环卫措施 —3人清扫。
6.6安全技术管理
(1)安全生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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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五无目标,即“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人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无中毒事故”
(2)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安全和文明施工目标: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力争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工地
(5)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作业程序,正确严格地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对进场的工人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各班组认真进行技术交底。在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由专职安全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带领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6.6.2一般规定与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防护镜、反光背心、安全鞋。高度1.8米以上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如系安全带确有困难时,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确保安全的其他防护措施,不得冒险作业。 (2)拆房施工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拆卸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场所。施工现场应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周围通道、沟管保持畅通,场内无积水。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人工拆除主要扬尘环节应有控制措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保持潮湿。 (3)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雷暴雨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拆除作业。
(4)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停放在远离被拆除建筑的地方。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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