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4 23:29:3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六三团中学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把思想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二者有机统一,相辅相成。为认真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巩固我校学生“零犯罪”的成果,现建立我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法制教育的组织工作机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法制教育的副校长(或政教主任)以及团队负责人等为组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小组。

二、建立健全法制教育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制订法制教育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全校法制教育工作,制订法制教育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指导全体教师在主题班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教育教学活动中渗透法

制教育内容。 三、加强重点学生教育。学校要重点调查特殊家庭学生的校内外表现,对父母外出经商、打工;父母离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校日常行为异常的学生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对后进学生进行结对帮扶,经常与被帮扶学生谈心。

四、认真落实法制教育重点内容。涉及中小学生的法律、法规很多,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认真学习我局印发的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教育,每次教育活动突出一个重点。

要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与学生生活相关的法律条款。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学校要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未成年人的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读书竞赛、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学校法制教育要与德育教育、科技文化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转化后进生教育等结合起来,提高法制教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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