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 3:55: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是指本中心的研究人员作为主要研究者(PI)发起或承担的对已上市的药品、医疗器械或诊断试剂等开展的临床研究,本中心参照国内、外开展临床试验的规范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开展临床试验的特点,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步骤一:申请者递交临床试验申请材料

申请者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递交本机构办公室秘书(许然,电话)登记备案。经秘书清点文件齐全后,开具回执。 步骤二:项目立项审核 1.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

2.机构主任会议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秘书转送相应的学术委员会秘书; 3.学术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审评会议。 步骤三:主持或召开研究者会议

1. PI遵照有关规定主持开展临床试验工作。

2. 若本单位为该项目的组长单位,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若为参加单 位,主要研究者应参加研究者会议。 步骤四:伦理委员会审核

申请者按照附件1要求准备伦理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评。 步骤五:临床协议及经费审核

1.取得伦理批件后,资助方和主要研究者拟订经费预算,签字确定后递交本机构办公室秘书呈经费小组。

2.经费管理小组审核试验协议及经费预算,协议通过后由本机构办公室秘书交至主管院长签字生效。如无任何经费资助,研究者需签署无任何经费资助的声明附件6。

步骤六:临床试验材料及药品的交接

申请者应尽快将临床试验材料交项目研究小组,药品管理参照本机构“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SOP”,由研究者派专人负责接收、保管、分发、回收和退还。 步骤七:启动会的召开

申请者负责召开项目启动会附件7。 步骤八:项目实施

1. 研究者遵照GCP规范、试验方案及相关SOP实施临床试验;

2. 本机构质控员视具体情况对试验项目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 3. 在试验过程中,若发生SAE,研究者按照相关的SOP积极处理,并及时通报本院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电话 : 潘莹) 4.申请人对本试验的涉及的伦理,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步骤九:资料归档

1. 项目结束后,参照本机构“资料管理制度”,由申请者将试验资料及时整理,自行保存,保存期限5年以上; 2. 研究小组进行数据收集、分析,撰写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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