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型气溶胶灭火装置操作规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20:06:0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S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

管理操作规程

1.0 系统概述

1.1 AS600 S型自动灭火装置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新型环保消防产品,具有灭火速

度快、无须值守、常压储存、安装维修简单、无毒害、无腐蚀、不损耗大气臭氧层等特点。 1.2

系统主要由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S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组成。该系统具有自动探测火灾、自动报警及控制联动设备、自动灭火等功能,在紧急情况下,可进行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启动灭火。

2.0 系统工作原理

2.1 自动控制:当防护区发生火警时,火灾报警控制器接到防护区两独立火灾报警信号

后立即发出联动信号(关闭通风空调等)。经过30秒时间延时,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24伏直流电,启动灭火装置,S型气溶胶药剂经短管施放到防护区,控制器面板喷放指示灯亮,同时,报警控制器接收压力讯号器反馈信 号。防护区内门灯显亮,避免人员误入。

2.2 手动控制:当防护区经常有人工作时,可以通过防护区门外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

使系统从自动状态转换到手动状态,当防护区发生火警时,报警控制器只发出报警信号,不输出动作信号。由值班人员确认火警,按下控制器面板或击碎防护区门外紧急启动按钮,即可立即启动灭火装置,喷放S型气溶胶灭火剂。当自动、手动紧急启动都失灵时,可进入防护区内实现机械应急操作启动。只需拔出对应防护区启动瓶上的手动保险销,拍击手动按钮,即可完成整套装置的启动喷放工作,操作简单。

2.3 紧急停止操作:当发生火灾警报,在延时时间内发现不需要启动灭火时,可按下

启动/停止盒或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上的紧急停止按钮,即可阻止灭火指令的发出。

3.0 系统使用及操作注意事项

3.1 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对使用状况、维修检查等做详细记录,S型气溶胶

气体灭火系统管理操作必须由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员进行。

3.2 对全部设备组件进行外观检查,灭火装置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

表面保护涂层应完好无锈蚀,铭牌应清晰,操作装置保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灭火装置严禁拆卸及随意移动,装置的正前方1m内,其它各面0.2m内不允许有阻碍物,装置上盖不允许放置其它任何物品;控制器面板指示灯应正常,各开关位置应正确,各连线应无松动现象;火灾探测器表面应保持清洁,应无任何干扰或影响探测性能的擦伤、油渍及油漆。

3.3 每年应对系统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防护区的开

口情况、防护区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防护区外的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手动控制、手动/自动切换、紧急停止操作切换应正常。 3.4 系统动作喷射灭火剂前,所有人员必须在延时时间内立即撤离现场,撤离时应尽

可能关好门窗;灭火完毕后,必须首先启动通风系统,废气排净后,工作人员才能进入现场。废气未排净前,如需进入防护区,则要佩戴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3.5 灭火系统一经启用后,应由专业维修单位或专业人员对系统所有设备进行检查、

维护,并恢复原工作位置,使其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无关人员或未经操作培训合格的人员,禁止操作使用本设备,以免发生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