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0 5:32:4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维修中心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机动车维修管 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为建立健全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功能齐全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切实有效地做好维修中心在事故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处置及消除事故方面的工作,

全面提高维修中心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的危害,根据本中心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明确划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及时、协调、有序运行

1.1、成立维修中心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张路(主任)

副组长:崇雅兰(副主任)、刘文斌(技术负责人) 组员:何明智、赵旭东、张国苍、马龙

2.2、维修中心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划分: 组长:安全生产责任人。全面负责维修中心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的领导、组织、布置、协调、指挥、监督、检查、总结工作,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副组长:在组长领导下,协助组长工作,并负责维修中心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的实施工作,当组长不在单位时行

使组长职权并认真履行组长职责,对组长负责。

成员:在组长或副组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维修中心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的实施工作,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日常预防和临场处理工作职责负责。

2、、维修中心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2.1、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维修中心内发生的下列安全事故:

2.1.1、电器设备车辆燃油火灾、燃油烟花爆竹爆炸、燃润液压油、强酸等车带化学品腐蚀污染的消防安全事故;

2.1.2、车辆交通安全事故;

2.1.3、触电、设备碰夹绞、车辆碰压、滑摔等人身伤害和维修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

2.2、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

2.2.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预防维修中心内发生人身、设备、车辆、火灾、触电、交通等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被维修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避免因维修质量事故而引发被维修车辆的机械交通事故或隐患。

2.2.2、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维修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弧焊(割)安全操作规程”、“气焊(气割)安全

操作规程”、、维修举升起重清洗电器机加工辅助设备机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修中心车间班组长、维修工人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认真贯彻执行。

2.2.3、组长每月检查总结布置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副组长每月检查并保持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督促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岗位职工密切配合、精心操作、认真维修,整理、整顿、清洁好维修中心、维修车间的环境卫生,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以确保维修设备整洁安全完好。

2.2.4、严禁无证进行特殊(驾驶汽车及清障车、汽车吊、行吊、电、气焊、割)作业,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2.2.5、保持厂内消防用电充足畅通;禁止任何人将有泄漏现象或裸露的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带入维修中心;禁止一切载有或染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燃油泄漏、电路有起火现象的车辆进入维修中心停留、停放、修理或维护;禁止一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入维修中心停留、停放、修理或维修;禁止在维修中心内燃放烟花爆竹、生明火;禁止在维修车间停放、摆设任何与维修或消防无关的物品、器械;禁止在配件材料库房、维修车间、办公室、微机室、配电室、设备旁摆放润滑机油、燃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和乱放杂物工具;严禁在驾车、检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