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舒缓疗护(临终关怀)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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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舒缓疗护(临

终关怀)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沪卫基层[2012]01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2.06.05 【实施日期】2012.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舒缓疗护(临终关怀)科基本

标准的通知(2012修改)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舒缓疗护(临终关怀)科基本标准(试

行)的通知

(沪卫基层〔2012〕012号)

区县卫生局:

为配合《2012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沪府办发〔2012〕6号)的实施,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2012年市政府实事舒缓疗护(临终关怀)项目的通知 》(沪卫基层〔2012〕10号)文件精神,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 》(卫妇社发〔2006〕239号)和《卫生部关于印发 1 / 3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终关怀科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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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室规模(床) 床位建筑面积指标(㎡/床) 室均使用面积(㎡/室) 1张床 50 15 2张床 45 20 3张床 45 20 4张床及以上 45 25

*谈心室家属日常活动护士*医治疗处置配膳*病房 (评估陪伴场所(音站 护室 室 室 室 室) 室 乐室) 80 30 15 10 10 15 4.92 20 20 50 16.39 沐浴*关合室 怀室 计 25 20 305 分类 使用面积 构成比26.23 9.84 4.92 3.28 3.28 (%) 床均5㎡ 说明 3-4间病室 1间 1间 6.56 6.56 11.29 6.56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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