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上化学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26 21:20:5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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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市化学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

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一、申请人应全面了解已上市注射剂的国内外上市背景、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评价和确认其临床价值。

二、已上市注射剂属于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的,或被FDA橙皮书收载的,按本技术要求选择参比制剂,参照本技术要求和国内外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申报资料格式和内容参照CTD格式要求进行整理。

三、已上市注射剂不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的,开展药品再评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根据注射剂药品科学进步情况、批准上市时的研究情况、上市后持续研究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再评价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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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比制剂的选择

作为参比制剂的原研产品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符合以上要求的,建议企业按以下顺序选择参比制剂:

(一)首选国内上市的原研药品;如原研药品国内未上市,应选择欧美日已上市的原研药品(对于多个国家/地区的,建议依次选择在美国、欧盟和日本已批准上市的)。如果原研药品在国外上市的处方不一致,申请人按照现有技术要求进行评估,选择更合理的原研药品。

(二)在原研企业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可选择美国橙皮书标识为RS的药品。

(三)对参比制剂选择有疑义的(专利问题除外),可与总局一致性评价办公室讨论确定。

五、处方工艺技术要求 (一)处方

注射剂仿制药中的辅料种类和用量通常应与参比制剂相同。辅料的用量相同是指仿制药辅料用量为参比制剂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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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料用量的95%-105%。如附带专用溶剂,应与参比制剂的专用溶剂处方一致。

申请人可以提交与参比制剂抑菌剂、缓冲剂(含常规的pH调节剂)或抗氧剂不同的处方,但需标注不同之处,阐述选择的理由,并研究证明上述不同不影响所申请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辅料的浓度或用量需符合FDA IID数据库限度要求,或提供充分依据。

过量投料(overage):建议参考ICH Q8相关要求。 (二)生产工艺 1、工艺研究

注射剂灭菌工艺的研究和选择应参考总局药品审评中心颁布的《灭菌/无菌工艺验证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进行。

按相关指导原则开展工艺研究,确定生产工艺关键步骤和关键工艺参数。注意以下问题:

(1)过量灌装(overfill):如原研产品存在过量灌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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