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14:17: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纪业务系统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开展投资顾问业务的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经纪业务发展,通过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投资顾问服务,打造经纪业务核心竞争力,创造公司品牌价值,增加客户满意度,实现由通道定价向服务定价转变,建设资产管理型的经纪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顾问业务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由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做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

第三条 投资顾问

投资顾问是指具备中国证券业协会认证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相关人员。本办法所指的投资顾问是指隶属于中信证券,在经纪业务系统投资顾问岗位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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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资顾问业务管理

第四条 营业部开展投资顾问业务的基本要求:

1. 营业部须认真研究学习相关法规和本办法,充分认识投资顾问业务

的内涵和风险。

2. 投资顾问岗位序列的员工必须在证券业协会注册成为“投资顾问”才

能独立开展投资顾问业务。

3. 在开展投资顾问业务之前,投资顾问须签署《投资顾问承诺书》。

第五条 投顾服务的签约流程:

1. 风险测评: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投

资需求与风险偏好,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请客户填写《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机构客户不需测评;全部个人客户必须重新测评,建议风险等级在1-3之间的客户才能接受投资顾问服务;投资顾问签约客户的风险测评至少每1年更新一次)对于某一服务或产品不适合某一客户或者无法判断适当性的情形,应当将该情形提示客户,由客户选择是否接受该项服务或产品,并对向客户的提示及其选择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

2. 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并由客户签收确认。 3. 向客户介绍投资顾问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公平、合理、自愿的原

则,与客户协商并约定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方式。 4. 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书》和《投资顾问签约关系确

认单》,对协议实行编号管理并由营业部归档,放入到客户资料文档中。

5. 投资顾问和客户填写《投资顾问签约关系确认单》后,在3个工作

日内,由客户回访人员进行回访签字,由资金及柜台交易岗按照《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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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顾问签约关系确认单》,在“经纪业务工作平台”进行“签约”关系录入,由运营总监进行审核、确认并存档。

第六条 投资顾问签约关系变更流程:

1. 如变更投资顾问,应重新填写《投资顾问签约关系确认单》。 2. 投资顾问变更后,新的投资顾问应在变更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与客户

建立联系。

3. 投资顾问和客户填写《投资顾问签约关系确认单》后,在3个工作

日内,由客户回访人员进行回访签字,由资金及柜台交易岗按照《投资顾问签约关系确认单》,在“经纪业务工作平台”进行“签约”关系录入,由运营总监进行审核、确认并存档。

第七条 投资顾问协议解除流程:

1. 如客户提出解除协议,客户应到营业部签署《投资顾问服务撤销确

认单》以书面方式提出解除协议。

2. 《投资顾问服务撤销确认单》签署之后,协议关系即终止,在3个

工作日内由客户回访人员进行回访并签字,资金岗与柜台交易岗应根据《投资顾问服务撤销确认单》在“经纪业务工作平台”撤销投资顾问的签约关系,由运营总监审核并归档。

第八条 投资顾问业务的收费方式和标准:

营业部可采用提高佣金或收取固定费用的方式收取投资顾问服务费用,分公司或营业部可制定分公司或营业部投资顾问业务的价格策略。

第九条 以佣金方式收取服务费的流程:

1. 营业部与客户签订《投资顾问服务产品和费用确认单》,确定收取

费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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