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讲座提纲(修改)(1)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9 2:18: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学 习 材 料

大家好,今天就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的有关内容与大家一起共同学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中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中国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纳入了法制轨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着重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信息渠道不畅、信息统计不准、应急反应不快、应急准备不足等问题,旨在建立统一、高效、有权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下面从六个方面与大家进行工作交流和学习探讨: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立法背景 2003年发生的非典型肺炎疫情,促使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迅速出台,2003年4月2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抓紧建立国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卫生部关于建设完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机制问题的汇报。5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草案)》。2003年5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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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布施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共六章五十四条。

二、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目的意义 条例的施行为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对有效应对当前或今后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确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五、明确政府、部门、单位个人职能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法定了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职责,主要表现在:

突发事件,统一领导指挥 为强化处理突发事件的指挥系统,明确政府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职责。《条例》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均由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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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应急处理指挥部责任重大。《条例》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有指挥、协调、采取紧急措施等三大职能,具体而言就是指挥不同的部门行使部门职能,快速反应;协调各个部门统一行动,避免推诿扯皮;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封锁等紧急措施。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还有权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对食物、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监测与预警 《条例》对建立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制度作了三方面的规定:一是制定应急预案。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省级政府根据全国的预案制定本地的预案。这些预案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二是建立预防控制体系。国家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并确保其保持正常运行状态,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三是加强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提高医疗机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疫情报告时限以小时计。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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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如军情,《条例》对疫情报告程序和时限作了严格的限定。最慢的程序是:疫情发现-2小时内报告县卫生局-2小时内报告县政府-2小时内报告市政府-2小时内报告省政府-1小时内报告卫生部-立即报告国务院。据此,国务院最迟9小时内可知晓疫情。在逐级上报的同时,《条例》还规定了越级上报和横向通报制度。

发现突发事件隐患,举报 《条例》规定,国家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奖励。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启动。要及时、有序地处理突发事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关重要。《条例》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快速反应的要求,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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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五)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六)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条例》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报告。

信息发布,不得乱来 《条例》规定,国家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并对发布主体和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建立信息发布制度,能够使全社会和广大公众迅速、及时、准确地了解突发事件的真相及相关信息,不仅有助于动员社会公众投入到处臵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中,减少因信息闭塞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更重要的是,这一制度有利于遏制以往一遇突发事件小道消息、谣言满天飞的现象,能够最大限度地稳定人心,维护社会稳定。

特殊群体的患者,免费救治 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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