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社会人)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18 0:27:2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协 议 书

(社会人)

姓 名: 工作单位: 培训专业:

培训基地: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卫计委)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卫科教发[2014]149号)等文件精神,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保障培训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经考核合格,甲方录取乙方为我院(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期自 年 月至 年 月共计 年。为保证培训质量,明确双方在培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严格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及省卫计委制定的《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2015版)文件等规定,认真安排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介绍本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与安排、考核、学员待遇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3、培训期间,乙方人事档案可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乙方在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甲方负责发放,其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

4、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医德医风、法律法规、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对乙方的培训指导,重点提高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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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诊疗能力。甲方对乙方进行严格的规范化培训和考核,使乙方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要求。

5、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将乙方纳入本院临床住院医师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具体分管或负责的部门,负责对乙方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考核,及时做好学员动态反馈。

6、甲方培训基地应定期开展教学查房、病历讨论、读书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培训活动。

7、培训期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住宿、餐饮等生活条件;甲方按照有关标准为乙方发放生活补助,但对延期培训者延期期间不再发放生活补助。

8、培训期间,甲方应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乙方变更执业地点,培训结束后,根据乙方实际情况,依法办理相应执业注册变更手续。

9、甲方有权对违纪和不服从管理的乙方进行处分及处理,并报省卫计委备案。

10、甲方统一安排符合条件的乙方参加过程考核及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乙方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通过全部过程考核,且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由甲方推荐参加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申请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愿以社会人的身份到甲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保证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信息与相关资料。如在培训期间,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给予终止培训处理,并取消次年报考资格。

2、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培训及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

3、乙方应按期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省卫计委及培训基地组织的各级考试考核,否则,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理,包括延长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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