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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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xxxx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各级生产人员遵守规程、规范、制度的意识,树立“三责”(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企业安全我尽责)和“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及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的安全理念,构建文明的、稳定的安全氛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杜绝或减少违章的发生,预防电力生产事故,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依据xxx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xxxxxx公司生产违章处罚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本着“从严从重”的原则制订。

1.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生产人员实施生产违章记分管理。对违反安全规程及相关法规的单位、人员予以记分、罚款、考试和考核。

1.4本细则考核对象涵盖设计、招标、施工、监理、安装、调试、检修、运行、内线维护、报装接电、负控、计量、管理等专业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

1.5本细则适用于xxxx公司所属的送、变配、继电、试验、计量、基建、多经、修造、设计、监理、供应、招标、营销及其他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的单位。 1.6对本细则内没有列出的其他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xxxx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xx公司《防止人身伤亡七项重点措施》等其他安全规程的违章行为,xxx根据国家、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规程、规范、制度按违章性质有权认定为“一般违章”、“严重违章”、“恶性违章”。

1.7违章类型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2引用规程、文件及规定

《xxxxxxxx公司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 3术语

3.1 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基建中,不遵守安全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3.2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有关的安全工作规程、设计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等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3.3 指挥性违章,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4 管理性违章,指从事电力生产、施工的各级领导者和行政、技术管理人员在落实国家、行业、x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不能真正到位,不能认真执行规程制度或借故不执行规程制度和某些规定,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3.5 偶然性违章,主要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所致。

3.6 习惯性违章,固守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犯安全工作规程的习惯。 4 组织与管理

4.1各级领导要了解掌握违章者的心理状态(见附录一),各级管理人员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监督,管理人员要清楚可能导致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和爆炸的各类常见违章行为(见附录五),熟知国家、行业、企业所颁布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条例、标准、规范、规程,以甄别生产活动中的各种类违章。常用法律、条例、标准、规范、规程目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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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4.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基层单位要认真抓好违章自查自纠工作,发现违章,按规定对违章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做好记载并在每月3日将上月违章自查自纠情况(每月不少于2项违章)报xxx。自查处罚的违章不做为上一级单位处罚依据。

4.3各单位要结合安全检查,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对安全防护装置进行专项检查,对装置性违章问题纳入整改和考核。反装置性违章应实行全过程管理,要在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严格把关,杜绝新装置性违章的发生。

4.4各单位都要设立违章曝光栏,张贴违章者的违章情况,违反规程条款及对其违章行为的处理情况,并建立《违章记录》和《员工违章积分台帐》,格式见附件。(见附件二)

4.5凡发现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及管理性违章,基层单位(班组)都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防止对策。 4.6检查与监督要实行分层负责制,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而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公司同时按x公司经济处罚的2倍追加处罚。

4.7各单位负责安全生产领导,负责本单位反违章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各单位领导和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4.8违章处罚施行“记分考核”、“连带处罚”和 “责任追溯”制度。发现违章,在处罚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的同时,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及主管、组织、实施该工作的单位、部门领导、管理人员进行连带处罚或责任追溯,对主管单位及领导班子进行记分考核。 5、组织机构及职责

5.1、违章管理及处罚由公司xxx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5.2、坚持日常检查、跟踪检查,突出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依据各项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制度,对照检查。

5.3、对生产现场的大型集中作业,危险性作业,复杂性操作项目,集中组织跟踪监察。 5.4、基层单位领导每周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对生产人员的作业行为、劳动纪律及生产环境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同时要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反违章活动。

5.5、公司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一次,准确掌握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发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各种事故于萌芽状态。

5.6、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将信息及时反馈有关单位,并在违章记录中记载清楚,提出考核意见和整改措施。 5.7、xxx部每月对反违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在每月安全简报上通报反违章活动检查情况,并按本细则处罚,严肃考核,并将总体情况在5日前报x公司xxx。 5.8对装置性违章要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有困难时,应在一周内上报主管部门。 6 考核与处罚

6.1按“一般违章”、“严重违章”和“恶性违章”的程度,积分标准分为“2分、4分、6分”三档。具体违章现象见附件四。

6.2违章处罚类别分为经济处罚、离岗培训两种。对多次违章,采取累计记分的方法进行考核处罚记分考核以年度为周期。一个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周期。若被处罚者处罚周期跨年度,待处罚周期期满后,考核分值方可重新从零开始计算。

6.3违章记分与经济处罚标准

6.3.1违章记分与经济处罚同步进行,对主要责任者按标准予以记分,对次要责任者按标准分的一半予以记分,经济处罚按每记1 分扣罚200元的标准执行,离岗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6.3.2 发生首次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所致偶然性作业违章,对主要责任者及次要责任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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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违章记分和经济处罚,但对该单位进行处罚,标准为:恶性违章每次1000元;严重违章每次800元;一般违章每次500元。

6.3.3员工一年内发生恶性违章和严重违章累计3次,离岗1年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连续3年违章记分考核值达到12分及以上者,给予留司察看一年处分。 6.3.4员工年度内因违章记分,取消其年度安全先进评选的资格。 6.3.5员工因违章造成事故或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一律记12分,构成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的分别记分8分、6分、4分,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规定进行处罚,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6.3.6生产人员一次有两种以上违章行为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同一作业现场涉及“一般违章”、“严重违章”、“恶性违章”,分别按违章性质进行处理。管理人员按最高违章标准处罚。

6.3.7对多次违章者,其考核分值等于每次违章记分之和,违章积分满12分、10分、6分的,分别进行离岗3个月、2个月、1个月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违章者待岗培训复岗后,其原考核分值仍然有效,如再次发生违章行为,则在原考核分值上直接累加。对考核分值达到12分及以上者,每违章一次待岗培训三个月。 6.3.8因违章造成事故,按公司处理。

6.3.9 对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及主管、组织、实施该工作的单位、部门负责人按照“标准分值×200元”的标准予以经济处罚。

6.3.10 主要责任者或次要责任者与连带责任人员涉及到同一个人,则按主要责任者的标准予以处罚。

6.4违章待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和xxx共同执行,违章人员的待岗培训与复岗时间由xxx提出并提交人力资源部。 6.5违章的责任划分

6.5.1领导人员违章指挥,领导人员负主要责任;工作人员对违章命令不予抵制,盲目执行,负次要责任。

6.5.2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章者负主要责任,班组和直接领导负次要责任;若领导人员、班组长、安全员、技术专责在现场发现工作人员违章而不予制止者,负同等责任。

6.5.3设备安全技术装置、标示、名称、编号状况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由主管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6.5.4因检修或生产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完善,设备安全防护技术装置不完善及不合格,使作业人员被动违章的,所在单位领导负主要责任,作业人员负次要责任。 7、责任追溯

7.1基层一般违章记分超过12分,主管生产领导及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予以500元和300元的经济 处罚,主管生产领导到xxx说清楚。

7.2基层单位发生一次严重违章,主管生产领导及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予以1000元和800元的经济 处罚,由主管生产领导向公司主管领导说清楚,发生两次恶性违章,分别予以2000元和1500元的经济 处罚,由安全第一责任者向公司主管领导说清楚。

7.3基层单位发生一次恶劣违章,主管生产领导及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别予以1500元和1000元的经济 处罚,安全第一责任者向公司主管领导说清楚。

7.4 凡被x公司发现的违章,除x公司处罚外,按本处罚细则重复处罚。

7.3发现违章,按违章标准分对该单位进行违章记分。违章分值将作为基层单位(班组)年终安全评比依据。

7.5发现严重违章和恶劣违章,对违章班组的班组长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考核。发生1次严重违章,班长予以500元经济处罚,发生1次恶性违章或2次严重违章,班长予以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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