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B(2-1)》习题ch1教案资料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3/10 17:31: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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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质重于形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4)可比性。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及时性。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6)明晰性。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7)重要性。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8)谨慎性。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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