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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课程
教学大纲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城市规划系 控制性详细规划教学小组编
2004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规划任务书
教学目的 教学要求
设计的用地环境现状和规模 规划内容和要求 评分标准
第二部分 教学计划进度表 第三部分 专题讲座 第四部分 中期考核要则 第五部分 参考文献
第六部分 控规实例(主要图纸)
第一部分:规划任务书
一、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编制的内容和方法,在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控规编制办法的基础上,分析土地使用区划的功能性、经济性、法规性,制定城市空间设计的规划导则,建立修建性详细规划制定的操作原则和规定,同时掌握控规文本的写作方法,并按照教学规范提交相应成果。
二、教学要求
在控规学习过程中,学生应自觉培养调查分析与综合思考的能力,做到因地制宜、经济技术合理,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建设用地环境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空间艺术的内涵,使设计的成果既切又具有建设的导向作用,既严谨规范便于操作实施、又具有适当灵活性的特点。
三、设计的用地环境现状和规模
教学案例的用地规模控制在1.0平方公里以上。教学小组每个学生需独立完成下文4.3要求中个人成果的内容,独立完成作业的用地规模控制在0.3-0.5平方公里左右,并独立完成相应内容的控规文本。公共成果由组内同学合作完成。学生作业成绩的评分根据独立完成与合作完成的成果及平时成绩综合而定。
四、规划内容和要求
4.1 规划的基础资料之收集
(1)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土地利用现状 (3)人口分布现状
(4)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
(5)公共设施规模和分布 (6)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使用状况、开发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