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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9 13:49:5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篇一】

各街道、夫管办、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深入推进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和《南京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市安委字[2011]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区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为依据,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分阶段分步骤实施。2012年上半年重点抓好企业摸底、标准宣贯、典型示范创建等基础工作;2012下半年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熟一批、评审一批、公告一批,确保我区2012年50%以上规模企业标准化建设达标,确保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点抓红花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取得突破;区别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创新达标途径,实现共同达标。

3、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创建示范街道,树立典型企业,发挥榜样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经验交流,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各行业企业全面达标。

4、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立足企业创建为主,注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加强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调动各级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安全达标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区领导刘伟为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徐勇耕为副组长、区发改局、安监局、旅游局、文化局、商务局、卫生局、住房和建设局、公安分局、质监分局、消防大队、各街道、夫管办分管领导为成员、安监局监管科科长、危化科科长和各街道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四、范围目标

在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建设工程、交通运输行业、旅游等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

1、2012年5月前,摸清全区冶金等工贸企业的基本情况,制订并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建立和健全考评体系,强化各类法规、标准的宣贯培训,全面启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2012年全区5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企业名单附后),为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打牢基础。

3、2013年,冶金等工贸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并带动规模以下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4、2014年,力争完成规模以下(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上2000万以下)企业安全达标。

5、2015年,所有企业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全面完成冶金等工贸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工作任务。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增强。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相关部门工作分工如下:

1、区安监局牵头负责危化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区发展局、商务局等部门参与配合。

2、区旅游局牵头负责旅游行业(旅游酒店)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区安监

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质监局、卫生局等部门参与配合。

3、区住房和建设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区安监局、发展局等部门参与配合。

六、实施步骤

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部署发动阶段(2012年5月31日前)

各街道、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街道、部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2、实施阶段(2012年6月1日至2015年10月)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全面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服务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务求实效。

3、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

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街道、部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验收,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规范,是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是安全监管、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是加强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和全局性工作。实践表明,要消除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事故隐患,有效控制安全风险,达到本质安全水平,就必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2、严抓整改,注重实效

各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领导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具体牵头协调部门,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要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聘请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