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RBA(6.0)审核手册(中文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3 6:40:1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RBA审核准则释义指引

在负责任商业(RBA)工作的组织www.responsiblebusiness.org正在努力提高全球供应链中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

这些公司承认确保安全的工作条件,工人受到尊重和有尊严,并且在生产制造时承担环保责任。验证审计流程(VAP)是一种协作审计方法,目的是减轻供应链公司因多次提请社会审计而造成的负担。根据RBA行为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就劳工、道德、健康、安全和环保实务实行优质、一致和有成本效益的标准行业评估,这一业界需要已由VAP满足。

如需了解VAP的更多信息,请联系:

RBA地址:Suite 330, 1737 King Street, Alexandria VA 22314, USA RBA网站:www.responsiblebusiness.org

? 2017负责任商业联盟。保留所有权利。未经负责任商业联盟明确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以任何形式(例如电子或机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影印、录音录像或其他目前已知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任何信息存储或检索系统)复制或传播这些材料的任何内容。根据《美国版权法》和相关版权法律,任何未获授权而对这些版权作品进行复制或分发均属违法,可能受到民事或刑事处罚。

【一般注意事项】

本附录概述了当前VAP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中描述的RBA行为准则规定或审核标准(audit criteria,AC)关于对现场观察,文件审查,管理知识和理解以及工作人员的认识和理解要求。这些在本附录中被称为符合性要求。审计员必须符合所有的符合性要求才能达到该审核标准(audit criteria,AC)的符合性。

附录还提供了额外的澄清,定义,细节和例子。这些被称为额外协助。额外的协助是对符合性要求的指导和帮助,但是它们本身不构成符合性的要求。此外,本附录提供了对每个审核标准(audit criteria,AC)评级不合格的指导。

以下说明适用于本文中的所有条款:

◎当RBA行为准则,当地法律,参与者政策或集体谈判协议(CBA)存在差异时,RBA将符合RBA行为准则的规定定义为满足最严格的要求(即使其符合RBA行为准则规定和法律要求)。

◎除非特定条款另有规定,否则法律不合格是主要(Major)不合格(例如,A3.1受审计方的工人周工时低于60小时/周,但大于40%的工人高于当地法律)或有另一个发现对该条款具有较高的不合格评级。 ◎为了评级,要素被定义为任何列出的一致性要求。

◎受审计方与工人之间的所有沟通都必须使用工人能够理解的语言来完成,除非规定另有说明。如果情况并非如此,那么相关方面至少是“重大”不合格(Major)。

◎所有的审核标准(audit criteria,AC)都适用于所有工人,包括在工厂工作/从事生产/在仓库工作的临时工人、流动工人、学生工和合同工、直接和间接雇佣的工人,以及其他任何类型的工人/员工,但审核标准(audit criteria,AC)特别注明仅适用于部分群体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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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提及符合性或不符合性的工人百分比是基于定义的样品。

◎根据ISO的要求,过程不需要书面形式(除非特别说明,审核标准(audit criteria,AC)必须记录),但所有过程必须以一致的方式可验证地执行

◎本节中的“供应商”是指“下一级主要供应商”。这与“供应商”不同,后者可以是工厂的任何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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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劳工

A1)自由选择就业

被迫、受束缚(包括债务束缚)或受契约约束的劳工;非自愿或剥削性的监禁劳工;受奴役或被贩卖的人口均不应使用。这包括以威胁、暴力、胁迫、诱拐或劳工或服务欺诈等手段运输、窝藏、招聘、转移或接收易受伤害的人。对于工人在工厂自由行动及进入或离开公司提供的场所,不应设立不合理的限制。

作为雇佣流程的一部分,在工人离开原籍国之前,必须以工人的母语向工人提供书面的雇佣协议,其中包括对雇佣条款和条件的说明;并且工人离开了他的祖国到达接受国时,不得替换或更改已签署的就业协议,除非这些变化均符合当地法律和提供相同或更好的条件。

所有工作均须出于自愿,工人应可以自由地随时离职或终止劳动合同。雇主和代理不得持有或以其他方式毁坏、隐藏、没收或拒绝员工获得他们的身份证或移民文档,例如,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护照或工作许可,但法律规定可以持有工作许可时除外。不应要求工人为其受雇而向雇主或代理支付招聘费或其他相关费用。如果发现工人支付过任何此类费用,应将费用退还给工人。

A1.1不使用任何类型的被迫、非自愿或剥削性的监禁劳工、受契约约束或受束缚(包括债务束缚)、拐卖

或奴役的劳工。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自愿工作

1)人事档案和工作时间记录/工资没有显示任何形式的非自愿劳工 2. 费用

1)所有费用和处罚都向工人披露 2)费用记录得到保存并向工人披露 3)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收费

4)任何费用都必须在发现后的90天内退还给工人 3. 贷款

1)个人贷款的最高还款额为工人每月总基本工资的10%,包括最多六(6)个月的利息

2)教育贷款还款额不超过基本工资总额一年的10%;任何教育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1)年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志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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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自愿工作的例子:缺乏工人同意工作,非法保留工资或福利,通过任何形式的奴役(例如签证,住房,工作交换培训),使用保安(武装或非武装的)保留劳动力 2. 费用

1)除了附录13所列的可接受费用外,所检查的工资单,工资和其他记录显示没有违禁费用,过度费用,重大债务和/或重大贷款 3. 附录13中规定的费用

1)如果费用未在附录13中具体列出,或者不符合任何示例类别,则外国劳务工不应被要求支付任何“当地工人不需要支付”的费用

★【评级】:情况一:对于未在90天内退还禁止收取的招聘和录用费,或者未在发现时酌定尽快退还的情况进行评级。

频数\\占月基本工资的份量(比重) ≤1%、或3名或更少工人(以较多者为准) >1%至5%、或多于3名但少于7名工人 >5%至40%、或多于7名工人 >40% ≤100% >100%-150% >150% (≤1月基本工资) (>1月-1.5月基本工资) (>1.5月基本工资) 轻微 重大 重大 优先 重大 重大 优先 优先 优先 优先 优先 优先 ★【评级】情况二:除了未在90天内退还禁止收取的招聘和录用费,或者未在发现时酌定尽快退还的情

况之外,对于所发现的其他情况: 优先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对未给予合理通知而离职的罚金>三(3)个月的基本工资 2. 工人提供了合理通知,但不能自愿离职或受到其他方式的处罚 3. 在A1.3、A1.4或A1.5规定为优先级的情况 4. 存在非自愿劳动力(除上述情况或主要不符合情况外) 重大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离职通知期限长于更加严格的一(1)个月或法律要求 2. 对未给予合理通知而离职的罚金>一(1)个月基本工资的60%(大约2-3周工资) 3. 在过去的十二(12)个月里出现了历史性的非自愿劳工(情况已经被整改和系统没有更新) 轻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远程核查 否 注:A1各条款之间的关系规定如下: 1)如果A1.1是优先项,则A1.2是严重项 2)如果A1.3是优先项,则A1.1也是优先项 3)如果A1.4是优先项,则A1.1也是优先项 9 / 128

4)如果A1.5是优先项,则A1.1也是优先项

A1.2制定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不使用任何形式的被迫、非自愿或剥削性的监禁劳工、拐卖

或奴役劳工。 ★【符合性要求】: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政策

1)制定了充分且有效的政策和程序

a)确保不使用强迫、抵债、非自愿或剥削性监狱劳工,被贩运或奴隶劳工 b)说明工人不需要支付费用,超额费用,存款或作为就业一部分而发生的债务 c)说明自愿或非自愿终止就业时,工人将支付所有工时的适当数额的薪酬 2)实施程序,确定每个外籍工人在开始工作前支付的任何费用和开支的具体数额 2. 监测

1)监测与政策一致性的方法,监测报告和纠正措施可供审查 ★【额外协助】: 【场所访察】:不适用 【记录审查】: 1. 政策

1)这适用于直接和间接的就业人员

2)政策和程序的范围是在招聘、雇用和雇用期间

3)说明工人不需要直接或通过工资扣除而支付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2. 任何与工作人员就业条件有关的不合格情况,均应在其他地方的适当小节内报告(例如,如果工资延迟、不支付福利,则在A4中报告) ★【评级】: 优先 重大 不适用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没有政策或程序(必须包括招聘和雇佣实务、终止雇佣关系和其他费用/保证金/债务) 2. 未监控计划的效果 3. 未向分包商和劳工代理商有效传达禁止拐卖或奴役劳工的规定 4. 没有受审计方与劳工代理商和分包商的合同 5. 在A1.1中的任何优先级情况 轻微 一(1)个或一(1)个以上的以下事实: 1. 针对招聘和雇佣实务实施了政策和程序,但就直接招聘的工人或通过劳工代理商/分包商招聘的工人而言,其中一个部分(例如,培训或传达、监控、纠正)缺失 2. 对计划的效果进行了监控,但对所发现的情况未实施/没有纠正行动 10 / 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