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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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

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11803 【发文字号】浙委[2004]5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4.02.27 【实施日期】2004.0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浙委[2004]5号 2004年2月27日)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林业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来看,林业发展的任务还很重。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中发〔2003〕9号)精神,促进新时期林业工作思路的转变,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1.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 1 / 3

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是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

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林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

2.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新的历史阶段,要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牢固确立以生态效益为主,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林业工作思路,加快林业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坚持全民动员、全社会办林业,城市和农村、山区和平原统筹协调发展,科教兴林、依法治林,林业分类经营和管理的工作方针,以森林资源保护和工程建设推动生态建设,以科技进步和发展精深加工业促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全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 二、林业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

3.到2010年,建成重点生态公益林3000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2%,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65亿立方米,林分郁闭度达到0.60,阔叶林和混交林占林分比重达到30%;城市绿地率达到32%,铁路、公路和主要水系河道、堤坝的宜林地段全部实现绿化,平原地区全部达到高标准绿化水平;林业行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高,科技贡献率达到60%。到2020年,建成生态公益林5000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8亿立方米以上;城市绿地率达到35%,城市人均占有公共绿地15平方米以上;森林质量有较大提高,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比较发达,林业行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 三、抓好林业五大工程,加快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2 / 3

4.切实抓好300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坚持封、管、造相结合,加强生态公

益林的抚育、更新工作,加快阔叶林发展,努力提高林分质量。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建立严格的生态公益林建设、管护责任督查制度和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制度。认真研究解决生态公益林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保证生态公益林建设顺利实施。

5.着力实施城乡一体化绿化工程。把城乡一体化绿化工程作为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快高标准平原绿化进度,提高绿化档次;城市绿化要由单一绿化型向生态绿化型转变。抓好城郊接合部和村庄绿化,按照“千村示范、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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