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8 0:20: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确保我省实现“到2015年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的目标,制定本指南。 1 总论 1.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的监督管理。 1.2 术语概念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1.3 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1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1.3.2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 -1995)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6-2005)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5-2009)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6-2009) 《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 301-2007)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 1.3.3其他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 《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56号) 《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环函〔2011〕171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1〕90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1〕134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违法案件督察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11〕173号) 《关于加强全省铅酸蓄电池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1〕73号)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豫环办〔2011〕87号) 2 企业及环境保护部门的责任 2.1 企业责任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