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二中“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19 16:21: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乐平二中“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 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快我校依法治校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结合我校实际,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重视领导队伍建设,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我校重视“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和班主任为组员的“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制,密切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妥善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乐平二中“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志明

副组长:李 慧(法制副校长)、贾彦文、武茂盛 成 员:王秀明、马保卫、杨玉盘、赵守珍、张成华、 全体班主任、李海军、眭朝纲

为使创建工作有制度保障,重新修订和完善了《食堂饮食安全防范制度》、《自行车管理安全防范制度》、《学生公寓安全防范制度》、《体育器材安全使用制度》、《楼梯间安全通行规则》以及《学校大门准入制度》、《开关大门制度》等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能力,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创建对象和目标任务

(一)创建对象: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教育,科任老师辅助管理、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按照“班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创建工作。

(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乐平二中零犯罪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和活动内容,坚持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以单亲家庭青少年、留守儿童、学困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和优化环境等多种手段,努力保持校园未成年人零犯罪目标。

(三)班级考核、评价:加强对学生养成教育专项检查评价,通过优秀班级的评比活动:规范学生的语言,要求学生讲普通话,正确使用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规范学生日常活动,不在走廊和楼梯上跑跳、不打架,积极参加兴趣小组活动,队列、课间操、各种集会做到快、静、齐。

三、坚持法制教育和主题活动相结合。

(一)依托学校德育活动阵地,加强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班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课、观看教育片、法制副校长讲座等途径,普及未成年人对不良行为的知晓率,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提高他们辨别是非、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 课堂教学紧密配合,积极渗透。

学校坚持将安全、法律等教育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根据“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活动的要求,制定好《树人学校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活动方案》,组织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安全教育黑板报、安全教育主题班队课、安全知识宣传标语、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等活动,广泛宣传开展安全教育周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各班还按学校规定开设一定量的法制教育课、心理健康课、信息技术课等课程对学生进行教育,调动全体学生参与安全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全体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教师师德教育,改进学校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的方式方法。

学校要充分利用暑期组织全体教师举办教育法律法规培训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山西省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规范》、《晋中市中小学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将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当中。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对造成学生伤残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讲座,并开展绘画展览、板报宣传、征文比赛等活动,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法制氛围。 四、具体活动内容:

1、聘请校外法制副校长进行专题讲座。

每学期学校都要组织学生认真聆听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关于各类法律安全的知识讲座,并要求全体学生听后写“普法教育”感受心得体会,使学生受到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和高尚的道德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