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应不应接纳“高调行善”(上场稿)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22:49: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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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应不应接纳“高调行善”(反方)

定义

高调:以有意让他人知道的方式做事;

行善:做善事,但不能泛化成做一切有积极意义的事都叫行善; (社会层面)接纳:允许该行为广泛存在;

中国社会的特征——善行十分珍贵,为什么珍贵,通过以下两点说明: 1.许多人假善意之名,行不善之实(通过诈捐等事例证明);

2.善行容易引发误解(其实就是我们后续要论证的高调行善面临的问题);

(社会层面)应不应该接纳某种行为的标准:该行为是否有明确且必然的好处,同时弊端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逻辑主线

与常态的行善和低调的行善相比,它并没有什么优越性,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风险。

分论点

1. 第一个风险是关于真诚的风险,高调行善容易让人怀疑其真诚性,同时给行善者增加了负担:

a) 为什么容易让人怀疑其真诚性?诉诸事例即可。

事例1:章子怡诈捐门(注意,明星诈捐门的事例多用在这个点上,而非是用在“高调会被心怀不轨的人利用”这一点上,因为抹黑明星虽然未必有错,但感情上不大讨好)

章子怡曾在戛纳电影节上为中国的地震灾区高调募捐,但在后续的追查中,其宣称募到的50万美元善款却下落不明,请问这样的事件是否会增加公众对于高调行善的怀疑呢?

事例2:成龙诈捐门

2009年成龙在探访北川中学时,曾经高调宣布要将自己电影的部分票房收入捐给中学,但无论是负责北川中学援建捐赠的基金会,还是北川中学的校长都说并没有收到善款,请问这样的事件是否会导致公众难以相信高调行善的真诚? 事例1与2的攻防设想:

对方:拿出证据说明后来捐款已经到了(可能性不大)

我方:我们知道灾区的重建是有相当大的紧迫性的,当你承诺已经募集到善款要捐给灾区时,无论是对于灾区人民的心理预期,或是对于重建的实际进度,就都已经带来了影响,所以就算我们相信过了很长时间之后善款终于会到,也会对捐助者最初的善意有极大的损伤。

就拿成龙的例子来说,到2010年时,一位北川中学援建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就说:“即使成龙现在捐钱,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对方:明星承诺要捐100万,后来捐了80万,虽然没有像承诺得那么多,但毕竟还是捐了。

我方:这不是捐多捐少的问题,而是诚信的问题,我们从来不认为捐100万的人就比捐100元的人要善良一万倍,我们看重的是善行本身的真诚。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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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诈捐门事件都是网友们炒作出来的。

我方:不要以这样的恶意揣度网友,就算真的是恶意,怎么从没见网友炒作非高调的行善呢?

对方:诈捐门的事件只是当事人的错,不是高调行善的错。

我方:重点不是当事人究竟错没错,而是高调行善为什么总是会产生这些引起争议的事件呢?

对方:正是因为大家对于高调行善有怀疑,我们才要鼓励大家去接纳高调行善,给高调行善更多的空间?

我方:错了,这是个空头支票,你如何证明给高调行善更多的空间它就一定会好起来,而不是引发更多的闹剧呢?如果社会接纳了高调行善可是结果高调行善却带来了极大的弊害,损失谁来承担呢?

对方: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高调行善,如果你没有兑现就会挨骂,这正是高调行善的好处;

我方:这也有点太奇怪了吧,照此说来,我在高考之前,应该高调宣布我想上哪所学校,辩论赛开始之前,应该高调宣称我们一定会拿下,因为如果没考上的话就会挨骂,如果没赢比赛的话就会没面子,人何必这样折磨自己啊?

b) 为什么给行善者增加了负担?因为高调给公众带来的是高预期,兑现这样的高预期

本身就是负担;

沿用成龙和章子怡的事例继续探讨,但这一点上不要纠缠太久,因为不容易说清楚。 2. 第二个风险是关于平等的风险,高调行善容易使受惠者的隐私或尊严受到侵犯,进而损伤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a) 为什么会伤害到隐私和尊严?因为高调行善常常会伴随着受惠者的“贫困”或者“不

堪”的暴露;

事例1:陈光标与灾民举钱合影

2011年,陈光标在灾区给灾民派发现金后,要求灾民举起钱合影,不过从照片上看,拿到钱的灾民似乎不是很开心,而在网络上,这一行为也引来了诸多批评,请问这样的高调行善,应不应该接纳呢? 事例2:演唱会捐款

2011年陈光标在贵州还举办了一次演唱会,其中的捐赠环节要求受捐助者上台接受捐赠,这种高调行善的方式,应不应该接纳? 事例1与2的攻防设想:

对方:这只是高调行善用得不恰当,不合影,不要让受捐助者上台就好了。

我方:可是对方辩友,合影、以及上台接受捐赠正是这一次善行中体现高调的地方,如果您觉得这不合适,是不是恰恰说明了高调行善不合适呢?

对方:比起那些根本不去灾区的人,陈光标已经强很多了。

我方:所以您方只要还能找到更差的行为,就能证明一个行为是应该接纳的对吗?照此说来,除了穷凶极恶,还有什么不能接纳?

对方:举钱合影固然不对,但是善款到了灾民手中,这远比一些捐赠受到层层盘剥,最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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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到达灾民手中的款所剩无几要好。

我方:对方辩友,那请您论证一下,善款要完整地到达灾民手中,和高调的行善方式有关,您可以证明这一点吗?

对方:善款完整地到达并且灾民的尊严也受到保护,这个是最完美的情况,但不代表除了最完美的情况,其他的都不能接纳。

我方:不对,如果善款完整地到达灾民手中,和灾民的尊严受到保护,这两者是互相冲突只能选一者的时候,您方的论证才能继续往下推,可是事实上兼顾这两件事情一点都不难,为什么非要高调以牺牲受捐助者的尊严呢?

对方:这种行为不会损害尊严,灾民不开心是因为别的原因。

我方:所以如果我们大家不幸成为了灾民,而您给我们捐了钱,也会要求我们一起举钱跟您合影对吧?

b) 为什么隐私和尊严关乎平等?因为善行的存在,本身就是因为施善者和受惠者在某

些方面存在差距,比如:财富、健康等,高调使这种差距进一步暴露,甚至成为抓人眼球的焦点。

这一点可以延续上面的事例继续探讨,除了分析事例细节之外,需要突出“高调会使这种差距突显,进而伤害到尊严”的意思。

这两个风险中提到的弊端,我们都无需论证必然性,只要论证到很可能发生,或者高调使这些弊端更可能发生,则风险性就已然成立。

3. 低调行善的正面事例

在福建有一家馒头店,自开张以来,为困难群众送出免费馒头35万多个,但馒头店的幕后老板始终没有露面,工作人员也守口如瓶;

在宁夏则有一位古稀老人经营了一家饺子馆,20年来坚持每年冬至为福利院老人送饺子,但他却谢绝福利院送的锦旗和记者的采访;

在台湾更有一位卖菜的老婆婆,多年来累计捐赠32万美元,并且曾经一次性捐给医院100万新台币的善款,但在《福布斯》杂志报道之前,别人一直不知道这件事。

低调行善事例的攻防设想:

对方:低调行善的好不能证明高调行善的不好;

我方:如果低调行善的好处正是与这种低调的方式有关,那么反过来我们就有理由认为,一旦高调之后,这些好处很有可能就不复存在了。

对方:低调行善是一种很高的要求,是一种很高层次的善,一般人达不到这样的层次不叫不善。

我方:低调行善并没有那么难达到,恰恰相反,我们看到的这些低调行善的人,买馒头的老板,买菜的老婆婆,都是普通人。

定义辨析

1. 还有哪些“可能有好处,但是因为风险很大所以在社会层面不应该接纳”的事例? 赌博合法化(在中国大陆赌博不合法),当然,赌博合法化与高调行善还是有很多区别的,只是赌博合法化可以作为一个“本身有好处,但如果允许其普遍存在有很大的风险”的例子。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