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7 0:24:3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内容提要:文主要研究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之间的内在联系。从对股权高

度集中、股权高度分散、股权有一定集中度有相对控股股东和其他较大股东这三种有代表性的股权结构的探讨,来揭示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从成熟市场经济和转轨经济两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的差异来探讨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绩效的影响;进而提出与目前中国企业改革发展有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股权结构 公司治理 影响机理 经营绩效 政策含义

一、有关概念

(一)股权结构涵义及影响因素 1、股权 (1)股权概念

股权是指股份公司的股东对企业投资而产生的投票权、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等一系列权利。

(2)股权控制

股权和债权都对企业形成控制权,二者有着不同的控制权形式,共同构成公司治理的基本内容。相对而言,股权控制更重要一些,甚至说股权影响债权。

2、股权结构

(1)股权结构的涵义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中股权所有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包括股东的类型及各类股东持股所占比例,股票的集中或分散程度,股东的稳定性,高层管理者的持股比例等。

(2)股权结构的影响因素

第一,所有权结构,即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从这一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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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讲,股权结构可分为三种比较典型的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公司有一个绝对控股股东,该股东对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很大的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分离;三是公司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有其他的大股东。严格地讲,这一含义指公司全体股东各自所拥有的股份比例及相互关系。但由于现代股份公司(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市公司为代表)股东数量众多,因此研究所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及相互关系缺乏可能性也无必要性。于是产生了第二重意义上的股权结构,即股权集中度。

第二,股权集中度;股权集中度,即前几位最大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例如,第一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的比例,第三位、第五位、前十位最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所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等。

第三,股东性质结构(或者叫做所有制结构、股权种类结构);按照股东的性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划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我国则是按照投资主体的性质划分为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我国这种“一企多股”模式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曾起到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化的不断深入,越来越显示出其弊端。

(二)公司治理涵义及主要功能 (1)公司治理的涵义

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将其定义为:“公司治理是支配和控制公司的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规定了董事会、经理人员、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以及做出有着公司事务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国内经济学界通常将其译为“公司治理结构”或“法人治理结构”,也有人将其译为“公司督导”。

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经济学界和企业管理学者有许多不同的理解,从而出现了不同的定义。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个:

第一,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组织结构。

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管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机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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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及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董事会与高层执行官之间存在着性质不同的关系,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就要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利、责任和利益,从而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

第二,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以支持若干在企业中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投资者(股东和贷款人)、经理人员、职工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联盟中获得经济效益。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一般而言,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利用这些制度安排的互补性,并选择一种结构来降低代理人成本。

公司治理结构狭义的讲是指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的讲,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分配的一套法律、文化和制度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这样一些问题。因此,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所有权安排几乎是同一个意思,或者更准确地讲,公司治理结构只是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企业所有权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抽象概括。公司治理结构的目的是解决内在的两个基本问题:第一是激励问题,即在给定产出是集体努力的结果和个人贡献难以度量的情况下,如何使企业所有参与人员努力提高企业的产出?第二是经营者选择问题,即在给定企业家能力不可观察的情况,什么样的机制能保证最有企业家能力的人当经理?

第三,强调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在政府扮演所有者角色的条件下,沿着“股东至上主义”的逻辑,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就形成了有别于“内部人控制”的“行政干预下的经营者控制”企业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使国有企业改革陷入了难以摆脱的困境。为克服这些难题,需实现治理结构的创新,其核心是扬弃“股东至上主义”的逻辑,遵循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顺应历史潮流的“共同治理”逻辑。该逻辑强调,企业不仅要重视股东的权益,而且要重视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经营的监控;不强调经营者的权威,还要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实际参与。具体来说,就是在董事会、监事会中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例如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等。这种共同治理的逻辑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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