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工作管理规定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8 4:40: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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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报市、省、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第二十二条 科技创新成果评审奖励

?1.公司设立“科学技术进步奖”,每两年评审奖励一次。凡经中国盐业总公司纳入《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过验收或鉴定的科技创新成果,均可申报该奖励。应用性科技创新成果需经后评价方可申报奖励。

?2.由基层单位或个人自主研究的发明创造、小改小革,给公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约开支、降低成本的,也可参与评审奖励。 ?3.公司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定成果奖励等级。 ?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申报前有争议的项目,不得申报。 ?5.经评审授奖的项目,由技术中心办公室公告,自公告之日起20天内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审符合授奖条件的项目即可授奖。 ?6.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得国家、省、市重大科技进步奖的公司进行特殊奖励。对获奖项目,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励。 7.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其事迹应记入个人考绩档案,作为考核、晋级和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9.在项目评审奖励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奖状和奖励证书,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批评和处分。 ?第二十三条 科技成果的推广与转化

?1.成果推广: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是其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环节。项目验收时,如专家认为该项成果国有在行业推广应用价值,公司可根据专家意见上报中国盐业公司进行推广。

?2.成果转化:逐步建立市场化的成果转化机制,对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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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鼓励并积极培植其产业化,以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

?3.公司的科技创新成果,内部单位可优先使用。在成果推广应用及产业化过程中,可申请区市科技资金资助。 第五章? 技术、人才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积极培育和发展公司内部技术和人才,促进公司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人才的培养。按公司技术中心《引进人才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或某些条款与上级规定有抵触者,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本办法由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