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报告-赴美农技推广培训考察情况报告 精品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7 13:38: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赴美农技推广培训考察情况报告

赴美农技推广培训考察情况报告

为了学习借鉴美国农技推广的经验,提高我国农技干部业务水平,经农业部和国家外专局批准,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四川、江西、福建、山西、辽宁、黑龙江、浙江、山东、江苏、新疆、上海等11个省、市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共20人组成赴美农技培训考察团,于1996年10月8日至29日在美进行培训考察。这次培训考察,内容广泛,涉及到美国农业的宏观管理、农技推广体系、农技推广方法、农技项目管理、设施农业、通讯技术和农业政策等。大家反映,通过培训考察,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培训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考察情况

我团到达美国后的培训工作是由美国洛杉矶国际咨询公司负责接待和安排的。在美期间的培训考察活动主要是在加利福尼亚及哥伦比亚特区进行的。培训考察的方式以专题讲座、结合现场考察,采取听、看、议相结合。培训考察经过是:先后在加州理工大学农学院、加州大学河边分校、加州大学戴维思分校、南加州大学、加州农业局听取了有关专家教授的专题讲座。实地参观考察了加州大学河边分校、农技现场、加州的农场、加州大学农业试验中心,最后在华盛顿拜会了美国农业部推广局的有关专家。

培训考察期间,大家听取了中美人才交流协会会长,美国克勤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北京、复旦、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联合国专家、中国税务改革项目顾问顾衍时“美国农业宏观管理体制”、美国蒙特利公园市商会执行董事克特·塔尼斯“加州农业经济与技术转移”、加州州立理工大学农学院副院长贝克博土“关于农技科研新项目的介绍”、南加州大学经济学博士《美中导报》副主编邱征成“美国农产品流通与组织”、洛杉矶国际咨询副总裁“美国州农技部门的作用”、加州州立大学教授洪有才“旱作农业的灌溉技术”、加州大学河边分校原自然科学和农学院院长凡帝岗教授“美国及加州农技推广体系”、加州大学河边分校植保专家尼克·吐斯卡诺介绍的“植保技术”、加州南部地区农业和自然资源技术推广主任史密斯博士“农技推广体系介绍”、加州发西洛县农场主奥文·彼特“关于农场经营情况介绍”、加州大学科尼农业中心管理人员“关于农业科研情况介绍”、加州农业局副局长A·亚特“关于加州农业介绍”、加州农业局经济学博士瓦什卡·斯文卡“加州农业和轮换型灌溉技术”、加州农业局研究人员凯斯·卡蒂“化肥和农药对环境的影响”、加州大学戴维

思分校国际农业合作部主任“美国农业技术推广系统”、美国农业部国际项目专家马克尔、马盖先“美国研究、教育和推广合作社”。

应美方要求,我团向美方介绍了我国农技推广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农技推广工作的改革情况,得到美方的好评。

二、美国农技推广的特点

大家在培训和考察中认识到美国之所以会成为当今世界农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成为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这是与农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分不开的,美国农业的高速发展为全美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证。目前美国以2%的农业人口生产出的农产品,除满足全国2.6亿人的生活外,还大量出口,究其原因,这是与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技推广工作分不开的。其特点十分明显:

1、政府重视农技推广工作

美国自1914年建立农业技术合作推广体系以来,各届政府都高度重视。

一是美国国会专门设立了农业推广组织和政策委员会,其宗旨是领导和组织全国性的项目和进行政策决策,它是依照国会批准建立的专门机构,具有立法并代表各州和地区进行农业重大决策的职能。负责全美各州农业研究、教育、推广服务合作社与公立大学和学院相关事物的计划制订,并与农业部推广局制定战略计划、确定项目和预算重点;还负责发展和维持与其它联邦机构全国性组织和协会的关系。

二是在美国农业部,专门设置推广局,负责全美推广战略和项目计划的制定,美国国会的农业推广组织和政策委员会确定项目重点和预算重点。

由于国会和农业部均设有专门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使推广工作在组织上、政策上得到了保证,从而推动了全美农业技术不断进步。

2、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比较充足

据我们了解,美国农业技术推广资金来源于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县政府。国会批准联邦所需的专项技术推广经费,州负责州的预算,县负责县的预算。国会批准联邦的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的预算约占全美总预算的1%。每年全美联邦、州和县三级用于农业技术的推广经费达20亿美元。其中联邦政府占30%,州政府占50%,县政府占20%。1996年联邦预算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经费高达8.81亿美元。由于各级政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经费比较充足,使各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能专心地从事技术推广,不需花费精力去从事经营销售。这是推动美国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因素。

3、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发展

美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实行合伙制。推广合作社(CES)是1914年国会颁布的《史密斯-里夫合作推广法》,其基本内容是由联邦政府与土地赠与学院、大学和地方政府成立合作性的教育实体。向那些对农业和相关科目有兴趣的美国人提供非正式的教育。赠地学院的农业技术推广可以得到联邦政府农业部的支持。

随着形势的发展需要,美国国会为加强农业部,于1994年又通过了农业部重组法。该法将各州研究服务的农业合作社(其前身是农业部实验站办公室)和推广服务部,作为推广合作社中代表联邦的合伙人,一起合并成立了全美农业研究、教育和推广服务合作社,即农业部农业技术推广局)。该局通过与全美50个州,以及波多里格、关岛和处女岛等美属领地的农业技术实验站合作工作。通过与土地赠与法成立的大学、学院合作建立起覆盖全美的农业研究、教育和推广体系,实施农业的研究、教育和推广。现在,全美形成了联邦、州立、私立三大系统的农技推广体系。联邦农业部有推广局、州农业局设有推广办公室,州立、私立大学有农业技术试验站,地区设有农技推广办公室,县有推广站,(县站有5?人)。已形成了三条线、三个层次的农技推广体系。

4、农业技术推广方法在改进

(1)直线式推广法

长期以来,美国农业技术推广形成了适应不同阶段农业发展的推广方法。这套方法被美国人称之为直线式推广法。即由农场主向推广顾问提出生产技术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推广顾问对农场主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如自己能解决,就直接向农场主解答,先告诉他怎么办,如自己不能解决,就向推广专家反映。推广专家对推广顾问提出的问题分析后,如能解决,就向推广顾问解答,不能解决,就向研究人员提出。研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