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行业协会章程35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2:19: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连州市酒店行业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连州市酒店行业商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连州市内的酒店、饭店、宾馆、酒楼等相关单位,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结成的行业性、地方性的酒店行业协会,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代表和维护连州市酒店行业的共同利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在政府与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酒店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连州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连州市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连州市湟川中路106号(顺达酒店二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酒店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编辑酒店专业刊物,开展酒店行业调查、评估论证、培训、咨询、展览展销等服务; (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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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表酒店行业内相关经济组织提出相关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及其部门完成相关调查,组织协调酒店行业企业参与相应的国际应诉活动;

(四)接受与酒店行业利益有关的政策的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酒店行业标准的论证,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 (七)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依法开展行业发牌认证、评优评奖,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

(八)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旅游业和酒店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九)开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业务,承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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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00元; (三)监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元; (四)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元; (五)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元; (六)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元; (七)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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