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14:11:5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要求 1.1 设计 1.1.1 凡本公司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项目中有关食品卫生部分均应按本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 1.2 选址 1.2.1 厂址应选在水源附近且地势高燥,交通方便,不会受洪水侵害的地区。
1.2.2 厂区周围不得有粉尘、烟雾、灰沙、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
1.2.3 生产区建筑物与外缘公路或道路之间应有15-20m的防护地带。 1.3 布局 1.3.1 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
1.3.2 建筑物、设备的布局与工艺流程要衔接合理,建筑结构完善,能满足生产工艺和质量卫生要求。
1.3.3 生产区域布局要顺应工艺流程,减少迂回和往返,避免人流物流混杂交叉。 1.4 道路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士、沥清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路面平坦、不积水。 1.5 绿化 厂房之间,厂房与道路之间应设绿化带。厂区内的裸露地面应进行绿化。 1.6 厂房与设施 1.6. 1 生产加工和贮存场所的配备和使用面积应当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 1.6.2 生产车间内人均占地面积不得少于 2.0 m2 (不包括设备占地面积)。
1.6.3 地面应使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材料铺砌,地面应无缝隙,易于清洗和消毒。地面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1.6.4 墙壁应选用浅色、防霉、防渗透、无毒的材料铺砌或覆涂,表面应平整光滑、便于冲洗消毒。顶角、墙角、地角呈弧形、防止污垢积存并便于清洗。
1.6.5 天花板应选用不吸水、表面光洁、防霉、防渗漏的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要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能起到减少凝结水滴落的效果。
1.6.6 门窗应严密,采用不变形、耐腐蚀的材料制成。门窗必须设有效的防蚊、蝇、虫设施。门应能自动关闭且闭合严实。
1.6.7 通风设备 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其气流流向应避免从非清洁区域流向清洁区域。通风口必须安装易于清洗、更换的耐腐蚀防护罩,进气口必须距地面2m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气口。
1.6.8 采光、照明 车间或工作面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加工场所工作面的照度不应低于220 Lx;其他场所不应低于 l10 Lx。车间内安装在生产线裸露食品上方的灯具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以防灯具破碎而污染食品。
1.6.9 车间内的架空构件和滑槽等必须便于清洁,能防止积尘、凝水和生霉。 1.6.10 清洗(桶、盖)车间和灌装车间
1.6.10.1 清洗及灌装车间应密闭并设空气净化装置、空气温度调节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 1.6.10.2 应采用合理的机械通风设施,确保气流从清洁区流向非清洁区。 1.6.10.3 清洗车间应为10万级洁净厂房,灌装车间应为1000级洁净厂房,或全室10000级,生产线局部100级。
1.6.10.4 洁净厂房的设计与建造应符合 GBJ73的要求。
1.6.10.5 清洗及灌装车间的温度应控制在15~27℃之间,湿度以控制在50%以下为宜。 1.6.10.6 灌装车间的建筑结构及内部设施应能防潮、防尘、便于清洗消毒。 1.6.10.7 洁净车间入口处应分别设有人员和物料的净化设施。 2.1 废水、废物排放系统 2.1.1 应设有废水、废物排放系统。
2.1.2 所有废水排放管道(包括下水道)必须能适应废物排放高峰的要求,且建造方式应避免对水源的污染。
2.1.3 将废物从厂区内清除之前,应设有密闭式废物贮存设施,其设计应能防止有害动物、昆虫的侵入,并且避免对天然矿泉水和厂区环境的污染。 3.1设备、工器具和管道 3.1.1 凡接触灌装用矿泉水/纯净水/矿物质水的设备、工器具和管道,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和不至于改变原天然矿泉水水质的材料制作(宜用不锈钢材料),表面应光滑、无吸附性、无凹坑、无剥脱、无缝隙。
3.1.2 与灌装用矿泉水/矿物质水接触的设备、管道应边角圆滑,无死角,无盲端,不易积垢,不渗漏,便于拆卸、清洗和消毒。
3.1.3 灌装用矿泉水输送管道应设排污阀或排污口,便于清洗排污和消毒。 设备
3.1.4 水处理设备、灌装线、输水用管材、管件和储水容器必须是经卫生许可的产品。 3.1.5 灌装线必须采用自动化设备(禁止手工灌装)。灌装线设备与水接触的材质必须无毒无害。不得影响处理后的水质。
3.1.6 用于水处理、灌装和其他设施消毒的设备、消毒剂必须是经卫生许可的产品。采用的消毒方法在生产使用中应方便、有效。 4.1 卫生设施 4.1.1 洗手消毒设施
4.1.1.1 洗手消毒设施应分别设置在车间进口处和车间内适当地点,其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 4.1.1.2 洗手设施还应设有免关式洗涤剂和消毒液的分配器和干手装置(热风、消毒纸巾等)。 4.1. 1. 3 生产车间进口处必须有与通道等宽,长1.5m以上的鞋靴消毒设施。 4.1.2 设备和工器具消毒设施 生产车间内应配置设备和工器具的消毒设施。
4.1.3 更衣室 必须设有与职工人数相适应的储衣柜、鞋架。更衣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 4.1.4 淋浴室
4.1.4.1 必须设有与职工人数相匹配的淋浴室,淋浴器按每班工作人员计每20人设置 1个,并不得少于2个。
4.1.4.2 淋浴室应设置通风排气设施以保持相对负压,必要时设置采暖设备。 4.1.5 厕所
4.1.5.1 厕所设置应有利于生产和卫生,其数量和便池坑位应根据生产需要和人员情况适当设置。
4.1.5. 2 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洗手设施和干手装置,其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 二、工厂的卫生管理 1.1维修、保养工作 1.1.1 厂房和各种机械设备、装置、设施、给排水系统等均应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正常运行和整齐洁净。
1.1.2 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对厂房、设备、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2.1 清洗和消毒工作 2.1. 1 应制订有效的清洗和消毒方法及制度,以保证全厂所有车间和场所部得到适当的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2.1. 2 清洁、消毒方法必须安全、卫生,所采用的消毒药剂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2.1. 3 班前应对水生产车间的设备、工器具、管道等进行清洗和消毒。 2.1.4 班后应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必要时进行消毒。
2.1.5 车间、设备、工器具用洗涤剂和消毒剂处理后,残留的洗消剂应该在车间和设备等重新使用前彻底冲洗干净。
2.1.6 空调机及净化空气口至少半年清洗一次。
2.1.7 存放废物的设施必须及时清除其中废物,避免外溢;要经常对存放废物的设施和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3.1 除虫灭害 6.5.1 厂区及厂区周围应定期除虫灭害,防止害虫孳生。
6.5.2 只有在其他防治措施不奏效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杀虫剂。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天然矿泉水的水源及生产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用药后将所有设备、工具和容器彻底清洗,消除污染。 4.1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 杀虫剂或其他对健康有害的物品应贮存于化学品专门库房内,并有专人保管。 5.1 厂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三、 个人卫生与健康要求 1.1水生产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1.2 凡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得在水生产车间工作: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1. 3水生产及有关人员上岗前,须先经过卫生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 4 个人卫生
1.4.水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1. 4.2 进灌装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洗手消毒。
1.4.3 洗手要求水生产人员上岗后遇下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洗手消毒,工厂应有监督措施: ----――上厕所之后;
----――处理被污染的物品之后,
----――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1.4.4 不得将手表和各种饰物及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带入车间。 1.4.5 不得穿工作服、鞋进入厕所或离开车间。
1.4.6 灌装线生产人员上岗前应沐浴,工作时应带口罩,其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应每天清洗消毒(一次性口罩除外)。
1.4.7 有皮肤切口或伤口的工人不得继续从事灌装线上的工作。 1. 4.8 严禁在车间内吸烟、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1.4.9 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遵守中规章的规定。 四.采购材料和产品贮存和运输管理 1.1 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1.1.1包装材料间应通风干燥,内外包装材料分别存放,标识清楚,底下用垫板垫起,不得与墙接触,库房内有防鼠设施。
1.1.2 包装材料符合规定要求,清洁无破损,标识内容完整、无缺陷。 1.1.3 包装时要品名、数量准确无误,形状、色泽、重量达到标准要求。
1.1.4 搬运时轻拿轻放,防止内外包装的损坏及产品的破损,每拍子聪明盖码放高度不得超过
3层,每架桶数量不超过60个
1.1.5 使用的运送装备,应能具备产品所需条件。 1.2 桶库房温度符合要求,并做好温度记录。 1.2.1 库内产品堆放整齐、产品设有标识。
1.2.2 库内物品与墙壁、天花板之间距离不少于50cm,距地面不少于30cm;库内清洁,无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