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栾木厂金矿有限责任公司“5·23”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7 10:25:0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易县栾木厂金矿有限责任公司“5·23”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5月23日11时30分,易县栾木厂金矿有限公司井下757巷道发生石块塌落伤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5月24日,县政府成立了由副县长勾士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科级干部刘格平、安监局局长马金录任副组长,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国土局、工会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易县栾木厂金矿有限公司“5·23”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检察院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深入反复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一)易县栾木厂金矿有限公司。

页 第 1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为其真实性及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位于甘河净乡栾木厂村,成立于1991年 9 月,是一家证照齐全的金矿采选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130633000002103,法定代表人: 李涛。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FM安证许字[2015]保000001号,有效期2015年1月29日至2018年1月28日。采矿许可证编号C1300002010124120094533,有效期2013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0日,生产规模金矿石1.50万吨/年,服务年限2.5年,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采石加工等建材企业实施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易政办【2014】131号)文件要求,该企业自2014年12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二)易县栾木厂金矿有限公司井下757巷道。

该巷道位于办公区西北约2公里处,2014年12月20日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后,按照设计要求,开采范围为621中段至501中段,757巷道为非生产中段。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页 第 2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为其真实性及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2015年5月23日8时左右,栾木厂金矿有限公司757巷道负责人董志君,借矿领导安排清理757巷道内水管和电缆等废旧材料的机会,指派公司职工马永和陈爱国,进入757巷道出残留矿渣,大约11时30分至12时,马永在距离757井口约400-500米处的一个废弃天井下用钢钎撬动溜井内不稳固矿石,被从头顶上方天井里掉落的石块砸中。

(二)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同班的陈爱国立即报告了董志君,董志君在757井口用内部电话联系副矿长刘欣国,让刘欣国带人来757巷道,12时40分左右,他们把马永从井下用木板抬出,放在已经在井口等候的皮卡车后座,由公司副经理吕永刚开车,董志君等人随同赶往保定,途中,吕永刚等人发现马永伤情非常严重,决定送至较近的保定第七医院救治,约下午14时50分到达满城县保定第七医院,初步诊断已无呼吸,经抢救30分钟后无效,确定已经死亡。

三、事故上报情况

当天,事故发生后,刘欣国带人到井下将人救出并安排送往医院后,由于757井口通讯信号差,刘欣国对757井口做了必要的处理并

页 第 3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为其真实性及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