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6:07:4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简答题
一、农村信用社收到客户提交银行汇票及进账单时应审查哪些事项? 1、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 2、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本人; 3、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 4、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
5、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
6、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二、农村信用社保证、抵押、质押贷款有何管理规定?
(1)、保证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入的贷款。农村信用社只发放连带责任的保证贷款。办理保证贷款,应当对保证人保证资格、资信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审查,并签订保证合同。
(2)、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办理抵押贷款,应对抵押物的权属、有效性和变现能力以及所设定的抵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物的有关登记手续。根据抵押物评估值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抵押比例。抵押物的变现值不得低于贷款额的1.5倍。 (3)、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
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办理质押贷款应对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所设定质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与出质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动产质押物变现值不得低于贷款额的1.5倍,权利质押物凭证面值不得低于贷款额的1.2倍。 三、农村信用社委派会计的职责有哪些?
(1)、认真组织,推动会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办法的贯彻执行。 (2)、依据《会计法》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及《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等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3)、代表县联社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业务、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 (4)、遵循经济核算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营效益。
(5)、积极主动参与农村信用社业务计划、财务目标考核办法的制定分配和落实。
(6)、及时进行业务、财务活动分析,主动协助农村信用社主任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计划。
(7)、认真做好辖内网点会计账务检查指导工作,确保会计账务达到“五无”、“八相符”。
(8)、加强对印章、密押、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和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
(9)、健全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在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10)、做好操作风险防范工作,杜绝各类违规操作行为和案件发生。
(11)、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服务,秉公守法,廉洁奉公。
(12)、积极配合农村信用社主任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并努力完成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13)、加强农村信用社现金管理,严格执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现金管理办法》,特别是做好大额现金的管理和监督。
(14)、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职责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 四、农村信用社会计档案有哪些规定?
会计档案是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活动的会计记录和重要史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会计报告 、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 农村信用社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定期保管和永久保管两种,其中定期保管又分为十五年、五年、三年三种期限。
农村信用社会计档案保管地点应当具备防盗、防火、防湿、防尘、防有害生物等条件,磁介质档案保管应当具备防磁条件。按规定需要双备份的应当异地分别存放。
农村信用社并应当建立“会计档案调阅登记簿”,按规定及时登记会计档案调(查)阅的情况,由调(查)阅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档案保管人员共同签章。
内部调阅会计档案需经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和档案管理部门主管人员批准;法律、法规规定有档案查阅权的部门查阅会计档案,必须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经信用社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