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广工大教字[2007]171号)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2:19: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广东工业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学生的学分制修读过程,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生必须按所学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应修读课程(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外教学活动)并取得学分,达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方能毕业。

第二章 课内教学

第三条 课内教学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设置的教学活动,是人才培养计划的主体。我校学生在校修读的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公共选修课以及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四条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体育、外语、数学、物理、计算机基础教育课和文化素质教育课。

专业基础课程是为专业学习服务、按学科平台设置的传授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

上述二类为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第五条 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两类,专业必修课程是专业培养的核心课程,有深度有广度地提供与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专业选修课程是根据社会对本专业本科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要求而设置的模块式课程组,供学生自主选择。

第六条 本科学生的公共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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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科学类、工程技术基础及技能类三种,旨在加强大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的养成和提高,增强工程意识。对于工程技术基础及技能类选修课,学生应修读本专业以外的工程基础技术及技能课程,以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形成并拓宽就业渠道。对于公共选修课,本科学生必须完成至少14学分的选修课程,其中工科专业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类7学分,自然科学类4学分,工程技术基础及技能类3学分;理科专业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类7学分,自然科学类3学分,工程技术基础及技能类4学分;经、管、文类专业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类3学分,自然科学类4学分,工程技术基础及技能类7学分。学生根据个人特长和开课实际情况修读。

第七条 专科的专业课根据社会对本专业专科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设置,为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专科的选修课程主要为开拓学生视野,介绍本专业的学科前沿和实用高新技术,供学生选读。专科学生须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选修课学分。

第八条 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我校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有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工程实践、实验实训、认识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九条 课内教学环节学分计算

理论教学课及单独设置的实验、实习实训课、设计类课程,16学时为1学分;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1周为1学分。

第三章 课外教学活动

第十条 课外教学活动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的必要环节,包括本科生修读的“思政课”课外导读、入学教育、公益活动、假期社会实践、高年级体育锻练、科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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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活动及毕业教育等。专科生除不用获取科技实践学分外,其他课外教学活动内容与本科生相同。

第十一条 课外教学活动学分设置及计算

“思政课”课外教学导读。本科为1学分,成绩由任课老师根据学生表现评定。

公益活动。本科安排16学时,计1学分;专科安排8学时计0.5学分。此项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根据学生表现评定成绩。

社会实践。每个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定为1学分。本科生安排在一、二年级暑期,共2学分。专科生安排在一年级暑期,计1学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足够学分,本科生在三年级暑期,专科生在二年级暑期进行补修。社会实践完毕必须提交本人社会实践登记表和总结报告,经评审确定成绩。此项工作由学校团委组织实施和考核,并解释未尽事宜。

高年级体育锻练。本科生按规定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每次通过便可取得0.5学分,2次共1学分。专科生在第四学期参加测试,通过者取得0.5学分。此项由学校体育部负责实施。

实践活动及创新学分。参加专项竞赛,获得校级一等奖计2学分;省级一等奖计3学分;获国家级二等奖计4学分;同一层次的不同奖级可相应递减1学分,如校级二等奖计1学分。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技能证书可视作同级别竞赛的最低等次记学分。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和校团委审定。在一般学术刊物发表科技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可取得1学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科技论文1篇(第一作者),可取得2学分,同一篇论文只计算1次学分。论文的第二作者所得学分减半,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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