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6月1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30 14:37: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系统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第四条、设计变更包括:1、原设计缺陷补正,2、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变更设计内涵及设计归属,包括工程量增或减,,3、施工条件变更,4、单位工程界面变更。设计变更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四方签字盖章确认,不涉及图纸的设计变更不需要设计院确认,~并由开发运营部审核报集团总工办批准后生效~做为施工和工程竣工决算的依据。

第五条、设计变更由发起变更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审批表》 ,~按表格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批准生效后再组织施工。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并在设计变更时注意: 6.1、原则上不提高标准。不改变主要设备和建筑结构~

不扩大建筑面积~不提高建筑标准~不任意增加某些不必要的工程内容。 6.2、不影响工期。尽量避免提出较晚、缺乏必要准备、可能影响工期进度的设计变更。

第七条、设计变更审批流程:

7.1建设单位项目部、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流程 项 目 部 、 设 计 单 位提不同意出 变 更不同意流 程 项目部提出变更 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申请

项目部审核 不可以变更 可以变更 造价咨询单位 对变更做造价分析 项目部审核 不同意 变更申请 终止 同意

设计单位出正式变更文件 开发运营部审核报总工办 批准后下发变更文件

7.2项目部、设计单位申请工程变更审批表 工程名称: 变更部位: 号楼 变更原因及内容: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造价咨询单位测算结果:增加(减少) 元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部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表格一式六份,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设计单位、项目部、开发运营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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