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分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4 4:06: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盐城市人民路小学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分工

为做好和谐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现成立盐城市人民路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小组成员分工职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军(校长)

副组长:张宏春(安全副校长) 刘广磊(安保处主任) 成员:中层以上人员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年级部主任 班主任 二、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2、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4、持之以恒做好学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5、严格行政值日制度和教师执勤护导制度,实行学校值日行政、执勤护导人员和相关人员安全负责制,以上人员为当天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三、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一)王军(组长):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指挥。

9.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它行为。 (二)张宏春(副组长):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三)杨加玥(成员):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

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四)徐洪春(成员):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五)周金阳(成员):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加强对食堂、超市、自备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4. 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5. 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6.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六)韦国翠(成员):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1.发挥工会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2.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 3.协助学校摸查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4.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生重大事情的家庭应及时慰问并家访。

5. 具体负责工会活动、教职工外出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教育、管理、防范工作。

(七)班主任(成员):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在班委会和团支部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4.保证晨(午、晚)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5.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私自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