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教育局作息时间安排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1 15:17:4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迁安市教育局

统一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

通 知

各镇乡中心校、国办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解决一些学校存在的学生到校时间早、在校时间过长、作息时间安排不合理的问题,切实保证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局决定自2007年春季开学起,统一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作息时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活动时间安排

1、全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39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农忙假)13周。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开展传统教育活动、文化节、运动会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增加2周)。 2、义务教育学校每周教学天数为5天。每周课时总数全市统一为:1——2年级为26课时;3——6年级为30课时;7——9年级为34课时。每课时时间:1——6年级为40分钟,7——9年级为45分钟。各校要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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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会、班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自主安排。 二、走读制学生到校、离校时间

1、学生上午到校时间。冬(春)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小学不得早于7时5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10分。夏(秋)季(5月1日至9月30日)小学不得早于7时3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

2、学生下午离校时间。冬(春)季小学不得迟于16时25分,中学不得迟于17时30分。夏(秋)季小学不得迟于17时10分,中学不得迟于18时。

3、走读的小学、初中学生一律不准上晚自习。 三、寄宿制学生作息时间

1、寄宿制学生早上起床时间不得早于6时30分,晚上就寝时间不得迟于21时30分。

2、寄宿制学校可适当安排学生早、晚自习,早自习不超过1课时,晚自习不超过1.5小时。

3、加强晚自习的管理和指导,不得利用晚自习上新课,晚自习时必须安排老师跟班辅导、答疑。 四、课外(家庭)作业时间

1、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书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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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作业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

2、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1.5小时。

(上述时间按各种作业总量计算,以中等水平学生的平均作业速度为准)

3、课外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保证学生课业负担适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的作业。

五、规范学校作息时间的有关要求

1、市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这一时间安排,不得擅自调整学生到校时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本乡镇实际对作息时间作适当调整,但每个乡镇作息时间必须统一,并报教育科备案。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实行五日作息制,严禁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补课或讲授新课。

2、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全学科、上足学时,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按规定确保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各学校每天必须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实施每天两个大课间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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