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9 17:51:4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
中国胸痛中心的认证标准共包含五大要素,分别是:基本条件与资质、院前急救系统与院内绿色通道的整合、对急性胸痛患者的评估和救治、持续改进、培训与教育。
要素一基本条件与资质
胸痛中心申请认证之前必须满足此要素的全部条件。 一、胸痛中心的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 ㈠ 胸痛中心的组织机构
胸痛中心是通过整合院内外相关优势技术和力量为急性胸痛患者提供快速诊疗通道的机构,既可以是在不改变现有结构基础之上实体运作的虚拟机构,也可以是重新组建的实体机构。但不论何种方式,胸痛中心的建设均要涉及到医院内外许多部门,必须有一套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协调和管理。组织机构的形式可以因不同医院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基本要求和任务是相同的。
1.医院成立胸痛中心委员会
1)由医院院长或副院长担任胸痛中心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胸痛中心委员会的建设和重大决策;(1.10) 2)书面文件明确胸痛中心委员会的工作职责;(1.11)
3)明确胸痛中心委员会具有调动医院所有资源为胸痛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保障的权力。(1.12) 说明:1.10-1.12 需上传医院正式文件的扫描件。 2. 任命胸痛中心医疗总监
1)医院正式任命一名医师担任胸痛中心医疗总监,且该医师应具备心血管专业背景、高级职称及将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能必须具备对 ACS 患者进行急救和诊断的能力;(1.13)
2)书面文件正式明确胸痛中心医疗总监的职责。(1.14) 说明:1.13-1.14 需上传以下材料: 1. 总监任命文件的扫描件
2. 总监的专业资质文件: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 3. 总监资质说明与职责 3. 任命胸痛中心协调员
1)指定一名医师担任胸痛中心协调员,协调员必须具备正确处理ACS的能力;(1.15)
2)书面文件明确协调员的具体工作职责;(1.16)
3)协调员每年至少参加ACS和胸痛中心相关的培训≥10学时;(1.17) 说明:1.15-1.17需上传以下材料: 1. 协调员的任命文件的扫描件 2. 专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的扫描件 3. 近1年的培训或继续教育证书的扫描件 4. 协调员的资质介绍与工作职责 ㈡ 胸痛中心的管理制度
健全管理制度是胸痛中心建设的必备内容之一,其基本的管理制度包括联合例会制度、质量分析会制度、典型病例分析会制度、培训制度、奖惩制度等。认证时除了提交上述管理制度外,应有实际落实管理制度的客观记录,如各类会议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及照片、培训材料等。各类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如下:
1.联合例会制度:是胸痛中心为协调院内外各相关部门的立场和观念、共同促进胸痛中心建设和发展而设立的专门会议,要求在提交认证材料和现场核查时均要有胸痛中心与院前急救系统(120)以及其它具有转诊关系的单位的联合例会制度和会议记录。(1.18)
说明:1.18 需上传联合例会制度(要求是现用版本的JPG格式扫描件)
2.质量分析会制度:质量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对胸痛中心运行过程中的阶段性数据分析,肯定工作成绩、发现存在问题并制订改进措施。除了胸痛中心的核心工作人员参加外,还需要有医院决策层及120系统人员参加,建议网络医院的相关负责人也列席会议。质量分析会为胸痛中心委员会提供胸痛中心运作质量的证据和评价。该制度必须为质量分析会制定出标准的规则,包括召开的频度、时间、参加人员、主要分析内容等。(1.19)
说明:1.19 需上传质量分析会制度(要求是现用版本的JPG格式扫描件)
3.典型病例分析会制度:典型病例分析会是改进胸痛中心工作质量最有效的工作形式之一,可与质量分析会同时举行,但主要是针对急诊科、心内科等胸痛中心的实际工作人员。一般是从质量分析会中发现宏观问题,再将存在问题的典型病例挑选出来作为剖析的对象,将所有与执行胸痛中心流程相关的人员集中进行讨论和分析。典型病例分析会制度就是为病例分析会制定规则,主要内容包括会议主持人的界定、参与讨论的人员范围、举行会议的频度、时间、会议流程等。(1.20)
说明:1.20 需上传典型病例分析会制度量(要求是现用版本的JPG格式扫描件)
4.培训制度:教育和培训是胸痛中心的重要职能之一。因此,建立培训制度是胸痛中心正常运作的重要保证。培训制度应就培训对象及范围(详见要素五)、培训形式、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每次培训时间、培训周期以及培训授课人员等做出明确的规定。(1.21)
说明:1.21 需上传培训制度(要求是现用版本的JPG格式扫描件)
5.其它制度:如与质量分析会制度配套的奖惩制度、各类人员值班制度等。(1.22)
说明:1.22 需上传其它制度(要求是现用版本的JPG格式扫描件) ㈢ 医院对胸痛中心的支持与承诺
1.医院书面承诺全力支持胸痛中心的建设与认证,承诺分配相应人力、设备和财政资源,并做好监察、考核、质量控制等工作,确保胸痛中心规范化运行;(1.23)
2.充分授权总监和协调员,以保证工作顺畅;(1.24)
3.医院承诺对胸痛中心在优化诊疗流程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医院各部门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优化的诊疗流程;(1.25)
4.医院应为胸痛中心作出专门资金预算:在合理分配内部资源的前提下,对每个项目作出具体预算,包括内部培训、基层和社区教育、固定资产支出、技术支持、机构职能规划设置和标识、人力资源、急救单位报酬等;(1.26)
5.支持并协助胸痛中心对医院进行全员培训,使在院内任何地方发生ACS的患者均能得到及时救治;(1.27) 6.承诺不能因无床位、人力紧张、患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等原因将ACS患者转诊到其它医院,以防延误救治;(1.28)
7.承诺医院与院前急救系统(120)签署联合救治胸痛患者的书面协议,并定期对院前急救人员进行相关培训;(1.29)
8.承诺医院与基层转诊医院、社区医疗机构等签署联合救治ACS的协议,并定期对基层医院、社区医疗机构进行培训;(1.30)
说明:1.23-1.30上传一份医院对胸痛中心的支持与承诺的材料,请用一份加盖医院公章的正式下发文件来体现相关内容。
二、胸痛急救的配套功能区域设置及标识 (一)急诊科、胸痛中心的标识与指引
1.在医院周边地区的主要交通要道设置醒目的胸痛中心或急诊的入口指引或标志,注明急救电话;(1.31) 2.在门诊大厅、普通门诊或医院其它入口处均应有指引通往急诊科的醒目标识;(1.32) 3.从急诊科有地面标示线指引到导管室,以方便不熟悉的人能从急诊科快速到达导管室;(1.33) (二)胸痛急救的功能分区
1. 急诊科应设置急诊分诊台、胸痛诊室、急诊抢救室(EICU)、胸痛留观室等功能区域,上述功能区应配备急性胸痛诊疗和抢救所需要的设施(例如心电图机、氧气、监护仪、除颤器、呼吸机等以及急救药品);(1.34)
2. 通往急诊科的入口或停车场等处应设置应急电话机或标识出急救电话号码,以便紧急呼救;(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