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7 20:58:4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为“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本指南是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所在评估机构出具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行业规范,没有提供具体评估关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应当包含的基本内容。
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通常情况下应当承诺如下基本内容: 1)资产评估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并已经得到批准; 2)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有关重大事项如实地充分揭示;
3)所提供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合理; 4)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不重复、不遗漏;
5)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6)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交日期间发生影响评估行为及结果的事项,对其披露及时、完整;
7)不干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 8)所提供的资产评估情况公示资料真实、完整。 2、特别事项承诺函
是针对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影响评估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作为评估结果成立前提性的重要事项,由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出具的,其作用是进一步对评估结果进行补充性或解释性说明,以保证评估结果的真实、足额和有效,并界定相关责任。现
场工作中,应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上述事项提前与委托单位或相关当事方进行沟通。
通常,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出具的特别事项承诺函至少包括三部分内容:
描述性内容:特别事项事实描述(评估范围简单说明、事项的具体内容);
说明性内容:已注意到评估师的处理方法,并认识到如此处理该事项产生的后果。
承诺性内容:承诺影响评估结论的重大事项一旦发生,以及作为评估结果成立前提性条件一旦不成立时,采取的有效保证评估值足额的措施,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示例:
关于评估范围内部分房屋产权的 承 诺 函
2002年,经XX省人民政府批准,本集团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重组方案,拟将本集团公司实际拥有的128栋房屋与其他资产一起投入股份公司。但本集团公司已注意到评估范围内,有96栋房屋,面积为332,851.16M2,账面原值 740,546,229.66元, 账面净值607,538,506.04元,没有办理房产证。现本集团公司正着手办理。XX资产评估公司以房产实际使用控制状况及现场实际勘察的情况计算评估值,并计入资产评估值中。对此,本集团公司特承诺如下:
1.本集团公司保证该房产为A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拥有、控制,并由各所属单位一直使用。
2.本集团公司保证在限定时间办完房产证,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将产权变更登记至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3.如果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中,因上述房屋权属导致无法合法出资,进而引起广电集团出资不足,广电集团承诺将以经核准的中联资产评估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反映上述房产评估值相等金额的现金补足出资。
4.由上述处理导致出资额不实,或导致其他法律后果,由本集团公司承担完全责任。
A省C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08年11月10日
第五部分 关于评估说明
指南制定了可供参考的“评估说明”指引。 其中:
评估说明内容和格式的基本要求在报告指南中予以规范; 可供参考的评估说明指引,帮助评估师编写评估说明、指导企业的编制出具相应材料,满足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需要
与91号文规定的评估说明功能一致,评估说明是评估项目申请核准备案必备材料。主要包括《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资产评估说明》两个部分。
使用时注意:
1.指南仅是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如何编制和出具方面的规范,解决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反映什么内容和如何反映这些内容,对如何评估(或评估技术操作层面)的内容,应当遵循其他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
2.应按照指南的基本要求编写评估说明。同时应特别注意在执行具体国有资产评估业务时,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具体特点,以及所选取的评估方法等因素,综合考虑与评估项目的相关性有选择地参考评估说明指引,编写符合所评估项目具体情况的评估说明,不应生搬硬套。
3.指南涉及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部分会计核算科目,评估实践时间不长,对其科学评估仍需深入的理论研究和系统的实践总结,在暂时缺乏相对科学的、成熟的具体评估方法和标准的情况下,应当坚持“充分核实、掌握内涵、合理作价”的基本原则,根据资产评估的基本原理,充分披露其核实的方法与结果、评估值确定的方法和结果。
一、评估说明的组成
1、评估说明使用范围声明
声明应当写明,评估说明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含所出资企业)、相关监管机构和部门使用。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公开媒体。
2、《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共同编写。
3、《资产评估说明》
《资产评估说明》是对评估对象进行核实、评定估算的详细说明。包括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评估技术说明;评估结论及分析。
二、《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不具备《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国资评估报告一般认为不可以出具。原因为:
1、有关事项的说明是评估工作中企业的说明或声明性材料; 2、有关事项的说明是资产评估工作的依据和基础; 3、有关事项的说明是评估项目申请核准备案必备材料之一。 应按照发布的国资资产报告指南的基本要求以及评估说明指引,要求企业国资资产报告指南的基本要求如实编写《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并建议其按评估说明指引的格式和签字盖章要求提供,这是满足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要求的内容之一。 具体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共同编写。 三、资产评估说明 《资产评估说明》包括: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三)评估技术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