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8 12:01:0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角色互换的现象将更加频繁,这样也进一步强化了金融市场在经济资金配置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看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之思路
针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现状,并着眼于金融企业改革的未来,日前,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主要在财务管理职责、财务风险管理、资金筹集管理、资产营运管理、成本费用管理、收益分配管理、重组清算管理、财务信息管理和罚则等9
个方面提出了管理思路。
1.界定了财务管理职责。明确界定了财政部门、金融企业投资者和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责是通过建立财务管理基础制度、实施财政政策、监管重大财务事项、监测经济运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经济的安全、稳定,促进金融企业发展;金融企业投资者的管理职责是通过决策重大财务事项,
履行《公司法》规定的股东职权,维护自身利益;金融企业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
责主要是执行投资者的决策,具体负责控制和报告金融企业财务活动。 2.强调了财务风险管理。明确要求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本级本地区金融企业财务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督促、指导本级金融企业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监测制度;金融企业要确定投资者、经营者应对财务风险的权限、程序和具体措施,
明确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
3.规定了资金筹集管理的基本内容。金融企业设立需要资本,扩大再生产或者结构调整中需要调增或者调减资本,正常经营中往往需要多方筹集经营资金。资本体现金融企业所有权,是投资者拥有产权的根据。筹集经营资金体现经营权,是金融企业经营者自主经营的内容。在资金筹集管理中,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金融企业资金规范性要求投资者对增减资本的管理、财政性资金处理
及金融企业筹措经营资金的管理要求等作出了规定。
4.规范了资产构建与处置的行为。对金融企业固定资产、现金资产与无形资产的处置管理、对外投资与抵债资产的管理等作出了规定。金融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管理资产、运用资金,遵循安全性原则,坚持稳健经营,提高偿付能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并接受财政部门及其他政府监管
部门的监督管理。
5.明确成本费用管理的原则和要求。要求金融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成本消耗定额或控制标准,强化成本预算约束,推行成本功能分析,实行成本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并明确了金融企业成本核算范围、费用管理的基本要求等。 6.建立了财务分配管理制度。金融企业的财务分配,包括金融企业与财政之间的税收分配、与内部职工之间的劳动报酬与要素分配、与投资者之间的利润分配。对比传统的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增加了职工的要素分配内容,并且对投资者
的利润分配进行完善。
7.规范了重组清算财务管理。重组、改制、兼并、清算是金融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金融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也是金融企业财
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在第八章中,对金融企业重组程序、职工安置与国拨资源管理的财务政策、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等作出了规定,将金融企业重组纳入财务管
理制度,拓宽了传统的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领域。
8.构建了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强调了金融企业报送会计报表的义务,从财政、投资者等不同的财务管理主体角度,对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的提供作出了规范。同时,要求财政部门建立经济运行监测制度,加强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管理,
并建立对金融企业进行财务评价的信息管理制度。
9.界定了财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对财政部门监督处罚的依据和类型、对投资者和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均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并对财务监管部门自身
提出了职责要求。
链接:为适应金融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财政部研
究制定了《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通则(征求意见稿)》。
《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通则》将适用于境内依法成立的所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担保公司虽然无须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但考虑其业务特性,也纳入到金融企业的
范围。
《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通则》将为金融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涉及的财务行为提供基础性制度规范,为金融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内部职工、有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等相关利益主体管理、监督、评价金融企业财务行为提供依据和标
准。
浅谈金融危机下的企业财务管理
0 引言
金融市场是资金供求双方借助金融工具进行各种资金交易活动的场所。当前随着世界金融危机肆虐全球,国际金融危机已经对我们实体经济产生影响,国内众多企业深刻的感觉到这个“冬天”的寒冷和严酷。在当前金融危机这种经济环境的影响下,企业的财务管理应该制定怎样的应对措施来规避风险。本文以下就此做了一些阐述。
1 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状况
在我国企业中,不顾自身的能力和发展目标,热衷于铺新摊子,盲目投资,造成严重损失的例子比比皆是。一方面,在筹资上,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够发达,企业筹资手段不够丰富。企业发行股票,要经过政府批准,股票上市,要经过地方政府、中央主管部门、证监委、证券委和证交所上市委员会等层层审批,发行债券也因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够成熟而困难重重。另外,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对资本市场的了解还比较匮乏,对资本市场的运转、资本市场的理论缺乏研究,在筹资时较少考虑资本结构和财务风险等,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有些上市公司面对高达90%的负债比率仍然无动于衷,甚至更有一些上市公司纯粹是为了圈钱而筹资,根本不考虑什么企业价值、股东价值最大化。另一方面,在收益分配上较少考虑资本结构问题。这里讲的收益分配,是指在扣除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企业职工的报酬以外的利润分配。企业在存续期间内实现的利润,要在企业和所有者之间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分别形成企业的留存收益与所有者的收益。股利分配政策不仅影响与企业相关的各方面的利益,而且与公司的筹资问题和资本结构问题密切相关,涉及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在我国,由于企业为了长期稳定地发展,一般较注重积累,而不倾向于导致企业现金流出的现金股利分配方式;较注重企业的经营成果,即利润指标,而对股价关心较少,从而在收益分配上与国际惯例差距较大。与国际上广泛采用的股利政策相比,我国上市公司较少分配现金股利,代之以配股或送红股的分配方法,这在有意无意间助长了证券市场上的投机气氛,无助于投资者形成正确的投资理念。此外,我国企业在流动资金等方面的管理也存在很多问题,如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存货周转缓慢等。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我国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经济才能更好地、健康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