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状况与对策研究调研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6 7:15: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状况与对策研究调研

——以江苏省为例 陈杭 公管10级 2303100118

[摘要]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国家“十二五”规划和中办 (2011)11号文件把民办非企业单位列为一个重点发展的类型。江苏省作为全国先进大省,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为了进一步加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进程,必须在既有的工作基础上,加强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力度,推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 民办非企业;发展; 对策

伴随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各类民间组织在不断发展,并逐渐显现出在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指出,“要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国际上通称为非政府组织。在当今世界,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情况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因为拥有字号、组织形式开放以及多领域、多层级等特点,与社会团体、基金会相比,是最容易设立、最便于公众参与、最有发展前景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大力发展对于提供社会就业、整合公益资源、扩大公共服务、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社会转型将起到深远的积极作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国家十二五规划把民办非企业单位列为一个重点发展的类型。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其成熟度还不高,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落差较大,必须在既有的工作基础上,加强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力度,加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进程。以下探讨三个问题:

一、 江苏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情况及作用

(一) 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上半年,江苏现有民办非企业单位16182家,其中法人制11878个,合伙制663个,个体制3641个。以门类划分,教育类7023个,卫生类1780个,劳动类1780个,文化类647个,科技类453个,体育类809个,民政类1748个,中介服务类777个,法律服务类32个,其他类1133个。全省注册登记民办高校50所,总资产260亿元,在校学生近40万人。全省城镇共有民办养老机构528所,床位5.04万张,民办养老机构及床位数分别占全省城镇养老机构及其床位数的84.5%、61.2%。①

随着江苏省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推动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扩大就业和再就业、繁荣公益事业、缓解社会矛盾、促进人际和谐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党委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重要的桥梁和纽带,是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二)发展政策

在现行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江苏注重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管理宏观政策的制定和配套政策的完善。2007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今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近年来,还积极推进配套制度建设,一是逐步修订双边文件。二是制定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管理意见,实行简化登记和备案双轨制,推进经济服务类、公益志愿类、文体娱乐类、协调管理类等四类组织的发展,激发基层公共服务活力。三是拓展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制度空间,在慈善事业、志愿服务两个地方法规中准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形式。

江苏省统计局. 2011年民间组织统计年鉴

(三)发展作用

1.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整合社会资源,举办非营利性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文体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等,填补社会服务空位,较大满足社会生活的迫切需求,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一些民办养老机构收养老人,既满足了部分群众的需求,缓解了政府养老机构不足的矛盾,也减少了政府的财政负担。②

2.参与政府体制改革,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全省的乡镇事业单位通过转制改变性质,成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乡镇转制单位)。政府通过以钱养事、购卖服务的方式,将各乡镇的“七站八所”事业单位转变为以提供服务为主的民办服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农民工培训就业、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计生服务、文化服务中心送电影下乡、实施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技服务中心送科技上门,不同程度地促进了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3.创造就业机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充分利用自身资源,扩大服务领域,为城镇待业人员、下岗职工、分流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了许多就业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就业难的社会问题。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制度的顶层设计比较缺乏国务院专项法规尚未出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规则、登记管理和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依据。由于顶层制度不完善,配套规章难以制订,现行政策法规体系滞后于实际工作需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管理缺乏具体制度,民

孙燕; 现阶段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困境和对策研究;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