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0 10:20:2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法律硕士工作安排
第一部分 全日制法律硕士
一、200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非法本89人)第三学年
1、 7月、8月安排专业实习,发放实习鉴定表及要求。 2、8月29日开学报到并缴纳第三学年费用。 3、撰写论文。
4、准备第六学期的论文答辩工作,2012年3月16日下午2:30在法学院集中,安排论文答辩工作。2012年4月13日前上交论文及相关材料。论文答辩安排在2012年5月19、20日。
二、2010级法律硕士(非法本80人)第三学期
1、全脱产学习。2011年8月29日上课 2、开设课程: 开设课程 法律文书 外国法律史 商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私法 知识产权法 环境法专题 法律方法 类型 实践必修 必选 推选 推选 推选 推选 推选 推选 学分 2 2 3 2 2 2 2 2 拟任课老师 许利民 金俭、咸鸿昌 岳卫 姜冲 焦燕、宋晓 徐棣枫、解亘 陈伟 单锋、熊静波 3、缴纳第二学年学费、住宿费等。
三、2010级法律硕士(法学起点40人)第三学期
1、全脱产学习。2011年8月29日上课 2、开设课程: 开设课程 中国法制史 行政法专题 国际法 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 法律文书 合同法 物权法 公司法 市场监管与宏观调控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类型 必修 必修 必修 实践必修 实践必修 选修 选修 选修 选修 选修 学分 2 2 2 3 2 2 2 2 2 2 拟任课老师 张仁善、张春海 肖泽晟、胡敏洁 张华 郭俊义、熊静波 许利民 刘青文 税兵 吴建斌、周梅 李友根、张理、张婉苏 黄秀梅 3、缴纳第二学年学费、住宿费等。 4、中期考核
四、2011级法律硕士(非法本90人)第一学期
1、缴纳第一学年学费、住宿费等
2、全脱产学习。2011年9月7日报到,13日开始授课 3、开设课程:
必修课为 研究生英语 邓小平理论 法理学 宪法 民法学 刑法 类型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学分 4 2 3 2 4 4 拟任课老师 校内公共课 严强 郭俊义、邹立君 艾佳慧 张淳 杨辉忠、黄旭巍 4、新生报到(缴纳学费,填写学籍卡,发放课表,不收取教材费、教材自理)。
五、2011级法律硕士(法学起点30人)第一学期
1、 缴纳第一学年学费、住宿费等
2、 全脱产学习。2011年9月7日报到,13日开始授课 3、 开设课程: 必修课为 英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理学专题 宪法学专题 民法专题 刑法专题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法专题 类型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学分 3 2 2 2 3 3 2 2 2 拟任课老师 校内公共课 校内公共课 周安平、熊静波 赵娟 邱鹭风 王钧 狄小华、张复友 吴英姿、严仁群 胡敏洁、肖泽晟 4、新生报到(缴纳学费,填写学籍卡,发放课表,不收取教材费、教材自理)。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法律硕士工作安排
第二部分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
六、2009级在职法律硕士(2009年3月入学,181人)论文答辩
1、领取有关论文答辩材料:A、时间:2011年9月23日下午(南京班2:00,苏州班4:00)
B、地点:1203教室
2、上交论文及有关材时间:A、时间:10月20日
B、地点:812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3、论文答辩时间:拟安排在11月19日、20日进行。 4、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另行通知。
七、20010级在职法律硕士(2010年3月入学,196人)南京班、苏州班合班第四学期
1、集中时间:2011年11月7 日——12月25日,11月7日上午报到。 2、开设课程: 开设课程 国际经济法 财税法专题 保险法 国家赔偿法 环境法与资源法 类型 推选 推选 推选 推选 推选 学分 2 2 2 2 2 南京班、苏州班80人拟任课老师 肖冰 何鹰 黄秀梅 李华 王太高 吴卫星 陈伟 肖冰 何鹰 黄秀梅 李华 王太高 吴卫星 陈伟 3、导师互选,拟安排本学期第十三周进行。第五学期开学初进行中期考核、开题报告。
九、2011级在职法律硕士(2011年3月入学,140人)第二学期
1、集中时间为:2011年9月14日——11月4日,9月14日上午报到。 2、开设课程: 开设课程 国际法专题 中法史专题 行政法专题 司法法务方向必修 政务法务方向必修 商务法务必修 司法原理专题 民事诉讼法专题 行政诉讼法专题 经济法专题 商法专题 经济法专题 类型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学分 3 2 2 3 3 3 3 3 3 拟任课老师 李斌 张仁善 张春海 肖泽晟 胡敏洁 单锋 邹立君 吴英姿 严仁群 王太高 李友根 范健 李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