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情况汇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1 13:59: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情

况汇报

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促增长、保稳定、重民生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央、省、市对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的通知》(景政办发〔2016〕113号)文件,经过精心组织,周密布署,把清理化解其他公益乡村债务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为债务清理核实奠定了一个好的工作基础。为顺利推进和完成债务清理债务核实认定工作,根据景政办发〔2016〕113号文件要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从财政、农业、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抽业务熟练8人组成两个工作组,于2016年8月25日—9月15日对全县10个乡镇进行乡村债务核查和审计认定工作。一组负责永平、民乐、半坡、勐班、碧安,另一组负责威远、凤山、××、益智、正兴。核查认定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将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核查认定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汇报: 一、乡、村两级债务基本情况

经县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核查和认定全

县10个乡镇,132个村,1955个村民小组债务自查情况进行了核查,共查出涉及到债务的有10个乡镇,76个村委会,233个村民小组。清查出乡、村两级债务总共1176笔,债务总额万元,其中:其他公益性债务1035笔,债务总额万元;经营性债务86笔,债务总额万元;其他债务55笔,债务总额万元。经核查小组清理核实,按照“五个明确要求,对所清查出乡、村两级债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了认定。

(一)负债情况

1、乡镇级债务基本情况。

经核查组对10个乡镇债务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和认定,共清查认定债务565笔,债务总额万元。其中:其他公益性债务460笔,债务总额万元;经营性债务70笔,债务总额万元;其他债务35笔,债务总额万元。以上债务核查小组严格按照“五个明确”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认定,并在省中介机构认定基础上进行查缺补漏。 2、村组债务基本情况。

经核查组对全县10个乡镇,76个村,233个村民小组债务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和认定,共清查认定债务611笔,债务总额万元,其中:其他公益性债务575笔,债务总额万元;经营性债务16笔,债务总额万元;其他债务20笔,债务总额万元。

(二)债务构成情况

1、债务来源。一是银行、信用社贷款万元,占债务总额%。二是向上级财政借款万元,占债务总额%。三是向农村合作基金会等非金融机构借款万元,占债务总额%。四是向单位借款万元,占债务总额%。五是向个人借款18万元,占债务总额%。六是其他应付未付款万元,占债务总额%。 2、债务用途。1、其他公益性支出万元,占债务总额%,其中:乡镇支出万元;村组支出万元。2、经营性支出万元,占债务总额%。其中:乡镇支出万元,村组支出万元。3、其他支出万元,占债务总额%。其中:乡镇支出万元,村组支出万元。

二、乡、村两级债务形成原因

乡村债务产生由来已久,成因复杂,具有普遍性、难核查、数额大、时间长、偿还难等特点。我县乡村债务的产生与政策体制管理不完善等密切相关,就其原因是: 1、政策调整方面。(1)财政体制调整,在1993年分税制实施前,实行的是财政包干体制,××县以林、糖、茶为代表的地方财政收入迅猛增长,加之向农民收取乡统筹、村提留政策,为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举债建设提供了相应的保障,但从分税制改革后,县乡财政支出以保工资、保运转为主,公益性建设产生了举债行为;(2)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乡统筹、村提留、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涉农政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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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和农业税、农特税,乡镇财源有了较大萎缩,基层只能保机构正常运转,无力偿还债务;(3)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清理整顿。1999年随着全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停办,为确保社会稳定,我县向上级借贷资金转贷至乡镇兑付自然人存款,由于基金会贷款无法收回,形成直接负债,另一方面还有部分单位、村组集体存款未兑付而形成负债,目前,乡镇还有80万元资金未偿还。

2、体制及管理方面。(1)财政体制不完善。分税制改革后与税费改革以前(1993年至2016年),乡镇财政收入是保工资、保正常运转,但乡镇要不同程度承担与财力不相称任务,如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架电修路、计划生育、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等职能,使基层不仅难以偿还旧债,而且存在继续举债的现象和隐患。(2)管理和认识不到位。乡村债务形成与长期以来对债务问题认识不到位有关,大多数干部的经济发展理念都是“重投入、轻产出、重筹资、轻偿债”,注重眼前“政绩”,不考虑长远,以及“新官不理旧账”,日久负债积累多,难以偿还。(3)公用经费支出形成负债。税改前县乡财政是“分灶吃饭”体制。乡镇财政收入除保工资、保基本运转外,财政资金所剩无几。由于乡镇财力有限,加之开支把关不严,致使会议费、接待费、办公费等开支逐年增加,超额度公用开支已成为乡镇的沉重包袱,债务的增加已影响到基础政权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