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柱系梁盖梁施工劳务承包合同标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7 9:29: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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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柱、系梁、盖梁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工程内容:平洛河31#桥和清水河中桥墩柱、系梁、盖梁施工及相关工作。 2、工程单价: 混凝土浇筑160元/m3,钢筋530元/t,此单价包括的内容:①提供小型机具如小配电箱、切割机、冷弯机、电焊机、焊条、扎丝、铁丝、模板油、及其它相关小型机具等;②钢筋加工与制作、运输与安装、关模、混凝土浇筑、拆模、混凝土养护及墩柱、系梁、盖梁施工过程中的其它相关工作;③所有钢材到场后由甲方提供机械,及养护用的材料,乙方派人配合卸货;甲方只负责将大电接到施工场地,然后由乙方根据需要自行接引。

3、工程量: 甲方签字认可的实际用量。 4、甲方责任

4.1、负责三通一平,负责提供灌桩混凝土。

4.2、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管理和工程施工的质量监控检查、隐蔽工程检查签认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4.3、负责征地拆迁及协调外部关系,解决施工用电、用水、红土、机械设备由甲方承担费用。

4.4、负责对乙方进行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结算和支付,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5、乙方负责

5.1、乙方须配备能够满足甲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需要的劳务人员,并保证按时进场。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需要要求乙方增加人员,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推托,否则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或被清退出场。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征地拆迁不到位造成乙方停工或窝工超过3天的,至第3日开始甲方补助乙方钻机及人员误工费:累计600元/台/天。

5.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雇用的劳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5.3、乙方劳务人员必须按照甲方技术交底进行作业,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负主要经济赔偿责任。

5.4、施工中乙方人员发生的工伤、死亡及意外的人身安全事故,按项目部关于“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法”处理。

5.5、乙方劳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接受甲方的领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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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与指导。

5.6、认真按甲方劳务培训计划参加相关的学习和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7、乙方劳务人员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机具、工程材料和工程成品或半成品,如造成损失,应按价赔偿。

5.8、乙方不得倒卖甲方供应的材料物资,如出现倒卖甲方供应的材料物资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解除合同并移交地方公检法处理。

5.9、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劳务人员生产、生活的器具及交通等全部费用。

5.10、施工过程中,乙方与当地发生的债权债务以及治安等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全部承担相应责任与费用。

6.劳务费结算与支付

6.1结算。甲方对乙方的劳务费以计件的方式进行结算。甲方承担安全辅助材料,保险费,税金等劳务费用。

6.1.1计件作业项目:以施工图中设计数量为结算依据,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签字认可的完成的合格数量为准。

6.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算和支付。 6.1.2.1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的计件量。

6.1.2.2因乙方劳务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项目的数量。 6.2支付:实行按月结算支付:

待甲方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项后,按本月经甲方审核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7、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

7.1严禁录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员、非健康人员。 7.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劳务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8、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与解除,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变更和解除:

8.1由于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停建,使之无法履行。 8.2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

8.3乙方劳务人员因劳动技能不符合要求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等因素导致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影响甲方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工期的,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做好配合工作。

9、违约责任

9.1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而返工重做的,甲方按实际发生的数量乘以该项目的计件单价支付乙方劳务费。违约金

9.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修所需成本、人工费全部由乙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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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9.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及乙方劳务人员有权向甲方上级部门或地方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举报。

9.4合同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0、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履约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

10.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10.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附则

1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1.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之日合同自行终止。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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