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商字〔2017〕3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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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天 科工集团

第二研究院部门文件

人商字?2017?3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

院本部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根据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字?2017?20号?精神,为做好二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依据和原则

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组织、程序按照《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天工法人?2015?8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行,评审条件依据《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工程、科研、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及破格评审条件》?人字?2012?10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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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评聘工作按照严格掌握各系列评审条件、确保评审质量、突出业绩和水平的原则,在评审控制比例范围内,评聘指标应向军品预研、科研生产一线技术骨干和民用产业技术骨干倾斜。在聘任工作中,要与本单位岗位设置相结合,科学聘任、严格考核,严禁指标外聘任。

二、深化职称改革相关要求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各单位要坚持把道德品质作为职称评聘的首要条件,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人格品德和职业道德,要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对学术、学历、资格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一段时间内暂停其申报资格。

2.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对在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论文要求。所从事工作对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无特殊要求的岗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上级单位或主管机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职称评审要向集团公司“五重大一专项”、自主创新项目、三创新特区(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项目和特区)人员倾斜,上述人员高级职称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0%。允许更高比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破格申报职称,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发明专利转化经济效益累计达5000万以上、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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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才,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各单位破格一年申报职称比例控制在申报人数的10%以内,破格两年申报职称比例控制在申报人数的5%以内,重大工程项目和特区可按控制上限把握。各级机关管理人员不允许破格申报。

4.拓展职称评审人员范围。鼓励“双创”人才积极参加职称评审,支持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在原单位按规定程序正常申报职称,并要在资格审查和评聘过程中做到一视同仁。

5.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规定严格实行评聘分开和聘期制,强化聘期考核管理,并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开展差额聘任工作,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能上能下,保持职称工作的持续激励作用。

三、评审指标

院根据集团公司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控制比例上限和各单位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情况,统筹考虑预分配评审指标,报集团公司审批通过,确定各单位高、中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标。

四、评委会的调整

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评委会的组建原则,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单位评委要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要控制领导干部在评委会中的比例,确保评委会的专业水平。评委会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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