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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比赛
方案及要求
承办单位:杭州市胜利小学 一、比赛项目
设书法篆刻、绘画、平面设计、立体造型、动漫、摄影六个项目。
书法、篆刻项目含: 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 绘画项目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素描、电脑绘画等;
平面设计项目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
立体造型项目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 动漫项目含:动画(手绘动画、FLASH动画、三维动画)和漫画(单幅、多格)等。
摄影项目含:彩色和黑白摄影两类。 二、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分小学组、中学组进行,采用作品评比的形式。书法可与“兰亭奖”中小学生书法大赛活动结合进行,统筹组织。
三、参赛作品格式 1.书法作品。
⑴毛笔书法作品限于4尺宣纸3开,一律竖式。不收对联、横幅。
⑵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
⑶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3开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
2.中国画作品尺寸限于4尺宣纸3开以内,格式不拘,其他画种和平面设计、手绘动画一律为4开图画纸大小。
3.立体造型类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4.摄影类一律将作品印成10寸照片(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5.动漫类手绘动画、漫画作品为8开或4开图画纸大小;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DVD光盘形式报送。
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四、报送数量
书法篆刻、绘画、平面设计、立体造型、动漫、摄影等六个项目,杭州、宁波、温州市每个项目各30幅,其他市每个项目各26幅,义乌市每个项目各10幅。中小学各占报送数的50%。
五、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1.各设区市报(寄)时必须按要求分项填写《201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比赛报送作品登记表》(见附表1),并加盖市教育局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稿。
2.美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美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市、县(市、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作品的项目和题目,填写《作品标签卡》(见附表2),由所在学校审核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后,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每件作品的作者不超过2人,每个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3.美术作品不退还作者。参赛作品组委会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上传网络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各市作品须于2014年7月10日前由各市统一报(寄)送至杭州市胜利小学赞成校区(富春路甬江路交叉),邮编:310016,联系人:郑蕾蕾,手机:18058880555,QQ:67866812。
六、评奖办法
各类按组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由省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优秀美术作品编入作品集或进行展出。
附表:1.201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比赛报送作品登
记表
2.201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比赛参赛作品标签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