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4 14:44: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工作,20xx年初,民政部、司法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近两年来,合川市根据上级的要求,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安排,细化和量化了创建工作标准,加强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工作。

年9月初,合川市委法建办组成4个检查调研小组,对

全市39个镇、街道办事处申报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

抽查表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和突破口,是加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近两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作为扩大基层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围绕“四民主、两公开”的内容,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使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有了新的进展。

但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仍然是当前农村工作的薄弱环节,,我们在工作中依然存在若干困难和问题。

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民主制

度不够健全.村民自治氛围没有先全形成。

由于村民居住分散和农村交通条件差,集中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有一定困难,许多村只有在村委会换届时即3年召开一次会议,村里重

大事项、重大决策基本上都是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一些村没有依法治村规划,或者虽有依法治村规划,并建立了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民议事制度等,但内容没有按新的政策及时进行规范、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自治进程。

二)村干部法律素质不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从抽查调研的村来看,村干部文化程度较之过去有很大提高,多数在高中文化以上,少数取得了大专文凭。

但是,随着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的加快,一部分村干部的素质、知识水平和各方面的能力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民主治村的意识差,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工作上倾向于老办法、老经验、老套路,导致干群之间矛盾增多、关系紧张。

如在调处各类民间纠纷过程中,个别村干部在解决问题时缺乏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无调解申请书、无调解笔录、无调解协议,资料的收集不能做到一案一宗。

这种工作方式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常常因证据缺失而影响人民调解协议应有的法律效力。

三)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完善,法制宣传形式单一。

从检查调研的单位来看,村民在渴求致富的同时,特别渴求法律服务,渴求社会治安状况好转。

一些村虽然有调委会、治保会等村级组织,但没有一个负责法律

服务的专门机构,普法骨干网络不健全,作用发挥得不明显。 法制宣传专栏长期只有一个版面,不能根据村民的需要及时更新。 村里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形式单一、收效甚微,村民更多的是通过电视、走村串户的方式片面地了解法律、政策。

如农业税的缴纳,根据有关规定,重庆市农业税在五年内逐步取消。

而部分村民却断章取义,认为农业税已经取消了,不必上缴,影响了当前农业税的及时收缴。

调研中我们了解到,随着乡镇人民法庭的撤并和调整,村民为打一场官司常常花相当长的时间在路途中,一些小纠纷如经济赔偿,村民往往不能也不愿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以致酿成重大疑难纠纷或恶性事件,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四)缺少激励保障机制,难以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

一是工作负荷大。

村干部一年到头基本上没有节假日,常年是风里来、雨里去,在农业税征收、计划生育、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具体工作中直接面对群众,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上,在领导与群众之间“两头受气”,工作难度大。 二是工作待遇低。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干部承担大量的工作,而所得到的报酬却偏低。

当前,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各镇、街道办事处财政十分紧张,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