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审批表范本.docx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3 21:08: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再生育审批表

制表机关: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登记编号:

丈夫姓名 出生时间 妻子姓名 出生时间 现有子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姓名 姓名 民 族 婚姻状况 民 族 婚姻状况 性 别 性 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职业 职业 年 月 日 身体状况 年 月 日 身体状况 基本情况 要求再生育理由: 申请人(签名):(男) (女) 年 月 日 男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 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现有子女系病残儿时填写) 现有子女 身体状况 鉴定结果 鉴定单位: 年 月 日 女方所在 乡(镇、 街道)计 生办意见 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批小组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发证机关公章)

生育证发 放 登 记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考 年 月 日 (公章)

注:1、符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调节有关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前向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计生专干领取并填写本《再生育申批表》;

2、申请人携带填好的本《再生育审批表》到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携带本表及有关材料到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婚入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有关手续;

3、女方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婚育状况,并在审批表内签署意见,然后将所有材料报送发证机关;

4、发证机关收到上报材料10日内,由本机关政策法规工作机构审批材料后提出初审意见,并报生育证审批小组集体审批;

5、经审定符合条件的,由发证机关的计划统计工作机构通知乡镇、街道计生办,督促申请人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张榜公示。5日后无举报或异议的,签发生育证,由乡镇、街道计生办领回并送给申请人。

6、副科级以上干部和计划生育人员再生育子女,须报市(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统计工作机构备案。副处级以上干部再生育,须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统计工作机构备案。

7、审批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填写。前两位为审批发放年度,后四位按审批顺序0001开始编号。如07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