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风电场卫生打扫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8 9:51: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达坂城风电场卫生保洁制度

达坂城风电场卫生保洁制度

为了更好的开展乌达坂城电场的工作,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卫生任务和安排

第一条 各值的值班人员负责在下班前清扫和整洁主控室(包括操作台)、主控室外部的办公室(包括办公桌、会议桌及周围环境)、继电保护室的卫生。

第二条 每周一由当值值长负责安排打扫继保室、35KV配电室、生活水泵房卫生。

第三条 当值人员应当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在下班前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并且将值班时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到中控室外的垃圾桶内。

第四条 值班人员有义务提醒外来人员: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壳等杂物,禁止从窗户向外吐痰倒水、乱扔杂物。

第二节 卫生工作的整洁内容

第五条 扫地、拖地、抹桌子、倒垃圾、椅子和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第三节 卫生标准

第六条 垃圾及时清理,无异味

第七条 桌面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第八条 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果皮、纸屑等杂物

第九条 其他办公用品整洁无尘

第四节 卫生检查和督促

第九条 值班人员在接班前,需检查上一班卫生保洁情况,如不符合第三章规定,有权不接班并要求值班人员重新打扫卫生直至符合第三章要求,一旦接班,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 第十条 甲、乙两值在交接班前,接班值需检查交班值卫生保洁情况,如不符合第三章规定,有权不接班并要求交班值重新打扫卫生直至符合第三章要求,一旦接班,责任由接班值承担。

第五节 处罚规定

第十一条 卫生保洁工作已经责任到人、责任到值。 (1)个人不按时打扫卫生给予50元现金罚款的处罚。 (2)当值不按时打扫卫生给予100元现金罚款的处罚。

第六节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达坂城风电场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